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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前扣除啊?

277 2024-01-20 17:33

一、什么是税前扣除啊?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总之,平时你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发生了的就入账。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二、税前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标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三、费用税前,全扣除?

还是这个答案啊

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4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5 社会保险费——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保险及符合规定的补充社会保险可据实扣除,其他除外

6 利息费用——凭借款合同及借款利率是否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分情况处理

7 借款费用——不需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反之则分期扣除

8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及当年营业收入的0.5%孰低扣除

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0 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应分期扣除

11 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12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据实扣除。同时还应关注,该捐赠支出是否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13 资产损失——小额损失可直接扣除,大额损失需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扣除

1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因行业不同,其扣除比率也不相同,支付给海外的佣金支出另有规定

15 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四、五险一金是税前扣除还是税后扣除?

先缴纳五险一金,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广州某人月工资6000,按规定19%将缴纳社保,

那么“应纳税额”=6000x19%-3500=1360,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而个=1360x3%-0=40.8元。

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自新个税法实施,起征点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个税=应纳税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额=工资 - 三险一金 - 起征点,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与不同的应纳税额对应。

五、专项附加扣除是税前还是税后?

       专项附加扣除是税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六、所得税前扣除和税后扣除的区别?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的“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就是指所得税税前扣除。

从上面两个规定可以看出,所谓“所得税税前扣除”,就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在计算所得税之前允许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以前年度亏损。税前扣除项越多,则企业所得税就交得越少。

2.所得税税后扣除

与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对,所谓税后扣除,就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再进行扣除。实际上,在缴完企业所得税之后再进行扣除,对企业来说,已经失去抵税的意义,只是从会计核算完整性的角度,将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记录。

3.为什么会产生税后扣除的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哪些凭证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相反,凡事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成本费用,企业都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比方说,该办法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根据该条规定,有两种情况允许税前扣除,一是境内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已经办理税务登记,这种情况下,要以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二是虽然对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但属于小额零星的经营业务,此时,可以以付款凭证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反过来说,如果一项经营业务,对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业务金额又比较大,如果对方没有开具发票,则该项业务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4.怎样避免税后扣除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从企业减小税负的角度来看,企业会计要尽可能地避免税后扣除。这要求企业会计在做账时,必须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业务发生前,向企业相关人员贯彻该办法的要求,细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要因为原始凭证内容或形式的疏漏而导致无法进行税前扣除。

以上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是“智汇卓越会计培训”,每天分享会计实用技巧,欢迎关注我们。

七、什么是税前扣除什么是税后扣款?

缺勤扣款,病假扣款,事假扣款之类的扣款是在税前扣除的,因为这是企业计算工资的一种方法。

八、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扩展知识:

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

确认计量:

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例如,为销售而持有的存货捐赠应确认为存货减少及捐赠费用的增加,而无条件捐赠承诺给予现金则应确认为应付账款及捐赠费用。捐赠费用应以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或者,如果捐赠是以债务豁免或承担债务形式提供的,则该捐赠应以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条件捐赠承诺和“条件”捐赠,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满足后,才能确认捐赠费用,其处理方法与捐赠收入相对应,这里不再赘述。

九、党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党组织工作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十、筹办费税前扣除标准?

导读:企业筹建期招待费税前扣除是什么标准,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但也是有一定标准,相关规定,大家可以参考阅读本文。

企业筹建期招待费税前扣除是什么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但究竟是如何按规定现在税前扣除呢,总局办公厅在关于15号公告的解读中是这么说的:《公告》明确,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及职工福利费等,这些有扣除标准规定的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的范畴及按什么标准扣除,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做法不一。大体上分为两种处理方式:

企业筹建期招待费税前扣除是什么标准

一种方式是仍然参照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业务招待费不列入开办费的范畴,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不列入开办费的范畴。

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对开办费内容的规定处理。对企业筹建期发生的除购建固定资产,形成资产成本的支出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按开办费核算,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会计学堂提供。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于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这个公告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年度新成立公司的筹建期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对于以后的企业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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