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税法实施细则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 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二、新税法的业务拓展费指什么?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三、2016年新税法的购车税怎么计算?
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2016年汽车购置税: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征车辆购置税。
四、新税法是不是要求在当地才能开票?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五、新税法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新个税法免税规定包括10项: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六、请教~~新税法下开办费如何处理?
一、两种处理方法都可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二、二者区别主要在会计处理、所得税缴纳的区别。
一、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的次月,不低于3年分期摊销。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税收扣除额: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
3、纳税调整额: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结果是正数为调增所得额,负数为调减所得额。
4、尚未扣除额: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一年尚未扣除额按本年度纳税调整额填写,以后年度的尚未扣除额=上期尚未扣除额-本年税前扣除额。
二、 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有规定,筹办期的定义,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七、15000个人所得税(新税法)?
应交税金=(15000-3500)*25%-1005=1870元。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新的个税税率表(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5555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税率为45%13505
八、新税法折旧年限,环保设备的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5% 1、 内资企业5% 2、 外资企业10%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 电子设备,为3年。
九、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
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
近年来,中国税法经历了多次变革,其中最显著的就是新税法的实施。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对广大工薪阶层产生了影响。特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税法对税后工资的影响,我们为您提供了一款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
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是一款简单易用的工具,通过输入您的税前工资,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后的税后工资。这款计算器将帮助您了解新税法下您的实际收入,帮助您合理规划个人理财。
如何使用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
使用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非常简单,只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 在工资输入框中输入您的税前工资金额。
- 点击“计算”按钮。
- 计算器将根据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得出您的税后工资。
请注意,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计算器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为什么要计算税后工资?
计算税后工资是了解个人实际收入的重要方式,尤其对于工薪阶层而言。随着新税法的实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税后工资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计算税后工资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为个人理财和家庭支出做出更准确的规划。
新税法对税后工资的影响
新税法对税后工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上。新税法引入了累进税率制度,并提高了起征点,这意味着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将有所减少。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税法对税后工资的具体影响,我们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假设小明的税前工资为5000元,根据新税法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使用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计算出小明的税后工资。经过计算,小明的税后工资为4600元。相对于旧税法,小明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减少了10%。这将对小明的个人理财和家庭支出产生积极的影响。
其他注意事项
在使用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计算器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 计算器只考虑个人所得税部分,不包括其他扣款项目。
- 对于需要纳税申报的人群,还需要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填报申报表。
- 新税法可能会根据经济形势和税务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请及时关注相关政策。
总之,新税法税后工资计算器是一款帮助广大工薪阶层了解个人所得税影响的实用工具。通过计算税后工资,您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但请注意,计算器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十、请问新税法对财产损失有什么新的规定么?
某企业咨询,去年发生了一批财产损失,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来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政策废止了,不知道财产损失到底该怎么审批?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细则明确,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也就是说,企业仍可依照“13号令”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2008年度的财产损失。同时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财产损失的报批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报批时间。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同时,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且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必须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的审批。
二是证据提供。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
三是审批范围。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有八类财产:(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四是法律责任。企业虚报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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