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征收如何报税?
收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税额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1行“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二、营改增后差额征收简易税额怎么计算?
一、营改增后差额征收简易税额的计算方法见以下: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三、建筑业简易征收可以进项税额抵扣吗?
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对项目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含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理由如下: 增值税的简易计税,不仅仅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事,几乎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有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下发《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以下简称57号文件),对增值税简易征收的征收率进行了合并,取消了6%、4%的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为3%,对4%减半征收和按照2%征收的货物,统一为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本文结合对57号公告的讲解,介绍增值简易计税的五个问题,具体包括: 一、简易计税方法适用所有纳税人 二、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的变化过程 三、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计算税额 四、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开具发票 五、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税负比较 一、简易计税方法适用所有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但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纳税。 关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纳税人、货物和征收率,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下简称9号文)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170号文)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及政策调整前的征收率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4%征收率减半征收;(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销项税) 2、销售旧货,4%征收率减半征收。旧货不同于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4%征收率; 4、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4%征收率; 5、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4%征收率;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6%征收率; 7、销售下列自产货物,适用6%征收率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文件,在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用了2%征收率,没用4%减半的说法。 二、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的变化过程 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税率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 在此次政策调整之前,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实际一共有5档,即: 6%、5%、4%、3%、2%(4%减半)。2%之所以用4%减半的变相说法,是不想增加一档征收率,所以,征收率也可以说是4档。 此次调整取消了6%和4%,统一到3%的征收率,保留了对中外合作开采石油5%的征收率,变相保留了2%的征收率。之所以是变相保留了2%的征收率,是因为57号公告的表述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的征收率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增值税条例的规定。1994年实施的增值税条例,简易征收的的征收率是6%。由于征收率负担较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1998年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8]113号),将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到4%。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实现转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有比较大幅度的下降,平均税负大约在3%左右,自2009年实施的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将简易征收的征收率统一为3%,营改增的有关文件,也将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定为3%。 《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规定,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一直未作调整。 三、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计算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计算税额,增值税条例和细则中都有明确规定。难点是如何理解“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以下简称90号文件)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2%的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货物,适用3%的征收率,销售旧货,适用4%减半的征收率,90号文件统一按照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所以,对销售旧货和不能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纳税人,57号文件所述的“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比照90号文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假定含税销售额是103万元,则: 销售额=103/(1 3%)=100万元 应纳税额=100*2%=2万元 四、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10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简易征收,有许多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 (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根据90号文件的规定,下列情况,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销售旧货。 (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下列情况,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货物,如小水电、砂、土、石料、自来水、生物制品、混凝土;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五、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税负比较 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哪个税负重?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先分析如何比较两种方法的税负轻重,我们在此只是提出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方法,供读者参考。 比较的前提假定是:进项税和含税销售价格是一样的。A公司购进货物的支出是X元,进项税是17%X元,含税销售额是Y元。一般来讲,如果增值幅度越小,成本与收入的比例超过一定临界点,一般计税方式税负低于简易计税方式。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A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A2。 A1=Y/(1 3%)*3%=0.029Y A2=Y/(1 17%)*17%-17%X=0.145Y-0.17X A2-A1=0.145Y-0.17X-0.029Y=0.116Y-0.17X 如果A2-A1=0,则: 0.116Y-0.17X=0 0.116Y=0.17X X/Y=0.116/0.17=0.68=68% 也就是说,当可以抵扣的购进支出与含税收入的比是68%时,是税负平衡的临界点,如果高于这个比例,一般计税方式税负低,如果低于这个比例,简易计税方式税负低。 所以,简易征收是不能抵扣进项谁的,只有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四、简易征收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你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五、符合简易征收条件,但是没有备案就按简易征收税率开发票了,怎么办?
和税务机关协商解决。对方不同意,拿文件,和他们死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当然死磕的时候,态度要好,要严正表示:因为未备案而采用简易方法计税,是自己错了,愿意按照征管法相关条款接受处罚。
处罚一般不会高,各省国税应该都有出行政处罚裁量权
罚的高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具体去看行政处罚法和征管法
另外,要相信税局不是故意找你们麻烦,这不是什么大文件,一般税务干部忽略很正常。
放心,税局也怕麻烦
六、期初未缴税额是负数怎么处理?
多交的税额,在你进行有税申报的时候,系统会自动扣除已缴纳的税额,按本期产生的应纳税额-上期已纳税额的差额收税。
七、简易征收的成本怎么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简易征收的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八、简易征收办法发票认证了怎么处理?
简易征收办法发票认证了,在纳税申报表上填进项转出即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九、简易征收抵扣了进项怎么写说明?
简易征收抵扣了进项税额是不符合税收政策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并写出说明原因。在说明中写明多抵扣的税额和转出的分录。如果是当年发生的简易计税购料业务,抵扣了进项税额,分录是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上年的抵扣业务,分录是借利润分配,贷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进项税额转出。
十、劳务派遣简易征收报表怎么填?
填写派遣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派遣到的单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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