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月留存未抵扣进项税额,本月如何处理?
1、一般,已经实施税控系统进行相关税务事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照实际认证数据生成报盘进行抵扣事项申报,对于未认证的数据系统是不能直接进行申报抵扣的,请予以核实;
2、如未予纳入税控系统进行申报纳税的,一般应如实进行手工填制申报表申报纳税,如误将当月未认证的数据在当月所属期予以申报抵扣且税期已过无法更正的,那么应于次月作进项税转出,并于认证当月予以申报抵扣;
3、以上所指一般涉及税额较小,基于重要性原则,才可于次月予以补救,如所涉额度较大且涉及票量较多,或可能存在无法认证等其他无法抵扣事项的,则应及时与税务专管员及时进行沟通,适时予以解决,以免由于耽搁而引起不必要的意外或麻烦。
二、怎么查询未抵扣进项票?
可与账上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核对。
为了便于核对进项税发票,防止进项税发票丢失或未抵扣,在录入凭证的时候,可以在已入账的进项税发票上标上凭证号码,月底勾选进项发票前,先把每张进项票金额与账上核对一致,然后再到报税系统里认证发票。每认证一张,也做个记号,做到万无一失。
三、已认证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月末怎么处理?
如果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 而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认证未申报,二是未认证未申报。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相对应的措施: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2、如果遇到第二种情况,可以试试从自身寻找原因,再采取措施解决处理。
四、账务进项税额与认证进项税额有差异如何查找?
首先,理论上,当期入账的进项税额=当期认证的进项税额,这是一个最简单、最直接,也是最好理解的逻辑,作为财务人员,如果有最基本的严谨的工作态度,也不至于出现“账务混乱”问题,从这一点上说,楼主对财务专业知识、会计实务、涉税业务有足够多的把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
出现上述问题,最机械的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把认证的进项税额以电子表进行统计(可以根据认证清单、或者发票抵扣联),同时,把入账的进项税额逐笔进行统计,然后用排序或者Vlookup函数进行查找匹配,找出“哪些入账的进项税未认证”、“哪些认证了的进项税未入账”,因为前期工作人员的一度的工作作风,一部分“进项认证”、“发票入账”很可能不在一个会计期间,也就是有时间上的差异,前期一直存,这势必会给账务核算带来不小的麻烦.....因为具体账务混乱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不好过多评说!但就楼主表述,对账期间发现的不合理,不合规的“特殊情况”可能还会很多......帮你设想一下,会不会有进项税计提了但却没有去认证?会不会有发票认证了,但因为签批手续等因素未报或者报账了未计提进项税?会不会有发票入账了,但认证时未通过,要求客户重新开具,却因为沟通不到,发票还没重新取得?等等......如楼主所说这一点,就能说明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很大不足,自然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呵呵.....
五、“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如何做分录?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例题: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1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六、购买材料如何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1、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购进材料只计算进项税。
2、进项税在取得的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中已经注明,不需要另行计算。3、计算公式为:进项税=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七、进项税额是如何抵扣的?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就是销项税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专栏。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而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是企业买东西时记在采购总价中的增值税款,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每个月企业拿所有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如果是正数就要向税务局交税,如果是零或者负数就不用交了。扩展资料: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八、进项税额太多如何处理?
只能按税局要求的税赋率,将多余进项发票留在手中不认证不入帐,库存作暂估入库,次月再认证、冲减暂估入库并按发票入帐,每月以此类推,但注意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
多余的进项发票可全部认证抵扣掉,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做上期留抵税额;如果不怎么开发票,只要公司有销售产品就可以做不开具发票销售的,不开发票销售也是要提销项税的;所以这样就会把上期留抵税额给减掉了;
不开发票销售可以在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时单独列示到”未开具发票“里填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九、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如何结转?
进项税额是反映单位在采购商品或劳务过程中,由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可以用于抵扣销售产品或劳务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的数额。
在发生采购时,根据进项税额借记增值税-进项税,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月末结转时,借记应缴税金-进项税额,贷记增值税-进项税。
十、来料加工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计算?
来料加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数="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进料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一般贸易出口: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美元离岸价*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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