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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定夫

279 2024-01-26 16:17

一、游定夫

游定夫-专业博客

游定夫-专业博客

大家好,我是游定夫,欢迎来到我的专业博客。在这里,我将为大家分享关于各种主题的长篇文章。无论是技术、创业、科学还是文化,我都将尽我所能为大家提供专业且有趣的内容。

游定夫简介

作为一名博主,我对写作和分享充满了热情。我毕业于中国著名的文学院,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从事写作和编辑工作。我深知如何运用语言来表达观点,激发读者的思考,并提供有价值的见解。

关于博客

我的博客旨在为读者提供有深度和广度的内容。我将写作各类话题,包括技术教程、行业洞察、科学发现、文化趋势等等。每篇文章都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斟酌,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我的博客中,我喜欢使用实例案例来支持我的观点。这样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无论你是一名专业人士,还是对某个领域感兴趣的新手,我相信我的博客都能为你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写作理念

我写作的目的是为了传递知识,启发思考,并激发读者对所写主题的兴趣。我相信简洁明了的语言能够更好地传达信息,因此,我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繁琐的句子结构。

此外,我注重故事性情感共鸣。通过引用生活中的真实故事和个人经历,我希望能够打动读者的内心,让他们更深入地思考所提出的问题。

博客主题

我的博客主题非常广泛,旨在涵盖各个领域。以下是我经常写作的几个主题:

  • 技术教程:我将分享有关编程、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实用教程。
  • 创业经验:我会通过分享自己的创业经历和洞察,帮助那些想要创业的人们克服各种挑战。
  • 科学发现:我将解读和讨论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带领读者一同探索科学的奥秘。
  • 文化趋势:我将分享关于文学、电影、音乐、时尚等方面的观点和评论,引导读者了解当代文化的发展。

读者互动

我非常欢迎读者们与我进行互动和讨论。如果你对我的文章有任何问题或建议,都可以通过博客下方的评论区给我留言。我将在第一时间回复你的反馈。

此外,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主题的建议或者希望我写作某个特定领域的文章,也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满足大家的需求,并为你们推出更多有趣的内容。

关注我

如果你想第一时间获取我的最新文章,请务必关注我的博客。你可以订阅我的电子邮件通知,或者关注我的社交媒体账号。通过这些渠道,你将随时了解到我发布的每一篇新文章。

我真诚地希望我的博客能够成为你获取知识、启发思考的重要来源。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注!愿我们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谢谢大家!

游定夫

二、投入产出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怎样填写?

说明:

1、本表“产品名称”栏分别填写不同扣除标准的产品名称。

2、本表“当期准予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栏11=1×2×3;11=4×5;11=6×7×8;11=9×10。

三、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怎么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但取得或开具真实合法的票据是购销货物的有效凭证,是财务会计核算和成本扣除的重要依据,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要求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取得或开具发票,并作为计算核定扣除的凭据。

按财税﹝2012﹞38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认证不作为核定扣除的前提条件。

为保证试点纳税人的抵扣权益,对试点纳税人按《通知》规定计算出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未申报抵扣的,可结转到下期申报抵扣。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计算公式:“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中的“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应当包含视同销售货物数量,同时,视同销售货物应按规定计算抵扣其进项税额。

对于新办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在其核定扣除标准未审批下发前,有参考标准的按参考标准执行,无参考标准的,待审核结果下发后按核定的扣除标准清算抵扣进项税额。

使用外购奶粉生产还原乳的试点纳税人,在购入时若最得了专用发票且已认证抵扣,在生产销售还原乳后按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再次计算抵扣了进项税,存在重复抵扣问题,此类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应根据其实际耗用的奶粉数量转出其对应的按核定扣除法计算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四、农产品进项税额占比多少合适?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核定,其中对于成本法明确,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

公式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农产品

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

五、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月末要结转吗?

一般年底一次性结转,便于和税务申报表核对,年底结转之后无余额。

六、关于增值税运费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其实非正常损失运费进项税额转出与货物进项进项税额转出道理是一样的,因为运输费用也是根据运费单据上的金额与7%的扣除率来计算,与购进农产品支付价款与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致。因为计入原材料成本的运费465元是计算扣除了7%的进项税后的部分,那么必须要还原成含税金额后,再按照扣除率计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问题中的465元如果没有计算扣除7%的进项税额,那么运费单据上的金额应该是:465÷<1-7%>=500元,当初实际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500×7%=35元,加上计入原材料成本运费部分465元,正是实际运费单据上支付的运费。该问题应该是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的问题,运输费用现在不再按照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了。

七、增值税报表进项税额转出可以填负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不可以填负数;  如果,是有负数的情况,说明是进项税额转出,需要在进项税额转出栏填正数,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八、采矿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1)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按照运费发票金额的7%计提进项税额。

九、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1)把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可以入账,属于合法、有效凭证。 (2)电子发票是普通发 票,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取得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 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公告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 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相同。

十、知道增值税金额怎么算出进项税额?

实际钱收40000元,这笔是含税价,进项税额不是6800元,是5811.97

含税价收入计算是:40000*17%/1.17=进项增值税是5811.97

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4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11.97

贷:主营业务收入-34188.03

“进项增值税和增值税差别是什么?”就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的话是不是40000-40000/1.17?”不是这样计算,如果是不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按不含税收入*17%税率=进项税额。如果是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按含税收入*17%税率/1.17=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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