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要求进项税额转出?
是否按照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如果按照此文件规定的来做转出,则该固定资产大部分的进项税额都没有抵扣,实际上我只是有一年用于出租,那样,我们很吃亏。还是可以按照收入比例来做进项税额转出? 【解答】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到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到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上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根据咨询内容分析,该公司将固定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应属于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述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情形,应按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做转出处理。
二、融资租赁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不可抵扣!
易捷税大师解释如下:
从税法规定上来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得固定资产取得的途径是购入、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实物投资、捐赠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没有规定可以抵扣.
从会计核算上来看,毫无疑问,通过购入、自制、接受投资、捐赠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自有资产”,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承租入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在会计上视同自有,作固定资产增加处理.此类资产现行税法没有可以规定进项税额抵扣.
从增值税立法精神上来看,从融资租赁业务的性质来说,属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而融资方作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受益方,当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另一方面,融资租赁费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分期支付的,这与分期付款购进货物的性质有根本的不同,不符合购人资产的会计要件.
所以说,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固定资产盘亏需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吗?
固定资产盘亏,
如果原来购入固定资产抵扣过进项税的话,需要转出进项税;
如果原来购入固定资产没有抵扣过进项税的话,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其记账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其他应收款 (假如个人要负责任)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拓展资料:
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
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
四、为什么购进固定资产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购进的固定资产如果是用于生产,继续在增值链条中循环就可以抵扣,比如说生产设备,生产厂房,办公设备等等。
如果是用于消费,那增值税链条就终止了,进项税就不能抵扣,比如说用于集体福利的设备,员工宿舍等等,因为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了,否则会完成个人消费花117元,但是货物价值只有100元,因为有17元增值税在里面,而公司购买后给员工消费则花100元就能实实在在销售100元的货物,这样就不公平了,国家税款损失了,对普通老百姓也不公平。
五、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进行税额转出。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以下详细介绍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1.非应税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17%)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六、自建的固定资产用于福利兼办公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部分可以抵扣。因为自建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公司福利,又用于办公室,所以按照税法规定,不能全部作为办公进项税额抵扣。但是,可以根据这些资产使用的时间比例来计算抵扣的百分比,将一部分抵扣到办公进项税额中。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了解更详细的抵扣规定和适用条件。在企业的经营中,固定资产的使用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合理的抵扣政策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该对税务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优化自身的税务策略。
七、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时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时,其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固定资产处置(出售)了,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的变价收入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不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例:2013年12月,某小规模纳税人将一台已使用过的设备进行了销售,取得价款20600元。该小规模纳税人该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20600÷(1+3%)×2%=400(元)。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融资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本科目,
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理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进项税额的红字帐户与进项税额的转出的区别?
呵呵,可能理解有误:进项税额的红字账户目的是冲销已经记录的增值税进项税,而进项税转出是税法规定的,已经记录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具体区别如下:
1.财务接到做:进项税额红字发票冲销有两种可能:1).是错账即会计科目正确,而金额记录大于应记数据,此时用红字更正法;2)进货后发生再退货时,冲销已经记录错账的,以免虚增进项税数据;
2. 而财务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九、企业购入无需安装的设备,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吗?
因为不是生产设备,即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销项税额,那么增值税就是组成固定资产价值了,要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增值税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十、企业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时领用原材料,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吗?
这种是可以抵扣的。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这种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人工程物资或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科目。企业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以及为机器设备等动产工程购入的工程物资,如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等不动产工程,应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该部分存货或工程物资的成本贷记“原材料”、“工程物资”等科目,按该部分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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