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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当期免抵税额?

249 2023-11-25 06:31

一、如何计算当期免抵税额?

免抵退20-9(进项留抵)=免抵税额11借:其他应收9借:应交税费/增税/出口抵内销11贷:应交税费/增税/出口退税20

二、出口退税上期免抵税额,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填制?

你的问题有点模糊,2月的免抵退税额为11054.48,其中有应退税额吗,若有就填在3月的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若没应退税额,全部为免抵税额,在3月的增值税申报表中就不用填,

三、免抵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哪一栏显示?

在申报表上录入销项税(11栏)和进项税(12栏)后,再将17栏应抵扣额(即12栏的数录入,18栏录入你扫描通过的进项税额后与你当月的销项税额(11栏)的差额会自动在20栏生成期末留抵税额(=17-18)

四、什么叫免抵税额?什么叫留抵税额?

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从而影响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如果企业当期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则首先以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但是抵顶过程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不需抵扣,当计算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需要抵顶,所以当期应退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正;二、计算出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为大于等于零,这时就先以出口应纳税额抵顶,抵顶的结果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顶之后当期不需要再纳税,即抵顶有余,但是还有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这部分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抵顶金额等于名义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与实际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这种情况下期末无留抵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抵顶之后,还应该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抵顶,这意味着当期应退税额已经全部抵顶应纳税额,而且还有未抵顶完的税额。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留抵税额如何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留抵税额填报要求如下:

1、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填写。

2、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3、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0”。

(3)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5、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6、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7、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填写。

5、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六、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中,计算“当期免抵税额”有何用?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的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货物-(当期进项税额-不得史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比大小)

A、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B、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2、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七、免抵税额分录怎么做?

在批准的应抵免税额,应退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收到退税审批通知单后, 借: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

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 在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12 贷: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2

八、出口退税结转下期留抵税额、或免抵税额账务处理?

其实这个业务只要理解了,看会计分录就简单多了。实际上就是税务局先用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抵扣内销的应纳税额,未抵扣完就退,退的部份计入应交税金贷方,相当于把未抵消的部份抵消掉,不允许再去抵下一期的内销应纳税额。 然后具体步骤:1进项税额转出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让和抵扣额=出口的销售额*(17%-出口退税率) 就是说出口产品的这部分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要算进产品的成本里,所以做进项税额转出。2剩余可以抵扣用来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下面一会计分录,便于理解

借:应收出口退税 29 62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93 1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2 809

首先把出口退税放在贷方,就表示先把出口产品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给抵消了,然后在来个借方就是剩余可以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了还有剩余的在退给你,记为应收出口退税

九、出口退税中的留抵税额和免抵税额有什么差别?

做比较,是为了防止免抵退税额大于账面留抵数字而出现超额抵扣。留抵税额是账面数字,而免抵退税额是按实际收汇情况计算得出,采用这个方式,主要目的是要企业实际收汇之后才能取得退税。

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的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的 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十、当期免抵税额是什么意思?在税收实务操作中怎么应用?谢谢?

免抵退20-9(进项留抵)=免抵税额11 借:其他应收9 借:应交税费/增税/出口抵内销11 贷:应交税费/增税/出口退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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