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重组涉及的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2012年1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明确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
并将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表格做了统一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这一规定减轻了业务转让中的买方因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增加的资金负担,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资产重组。 解读如下:
一、明确纳税人的留抵税款是对国家的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将留抵税额视为纳税人持有的对国家的债权,这在理论上的确是一个进步。
在此前提下,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新公司承接,作为该企业债权之一的增值税留抵税款,理应也由重组后新公司继续享有。
为保护纳税人权益,该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为避免税收漏洞,严格管理,公告中规定,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将留抵税额信息传递至重组后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该部分留抵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纳税人要注意掌握留抵抵扣条件 纳税人要注意掌握抵扣条件,2012年55号公告说的,只有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转让后必须是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具体来说增值税留抵税额重组抵扣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重组过程中的双方均是一般纳税人。
2.资产、负债、劳动力全部转移。
3.被重组方在重组后注销。
4.被重组方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几点提示 1.纳税人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应留意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注意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留抵税额?什么叫留抵税额?里面的留抵?
定义: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销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应交税金为正数,是这个月的应交增值税;如果是负数,则转为留抵税额,转入下期继续抵扣
三、留抵税额可以留多久?
进项税额抵扣没有期限规定,当期没有抵扣完,可以在下一期继续抵扣。如果企业直到注销都没有抵扣完,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存货成本,在清算所得税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年底有增值税留抵税额怎么结转?
增值税留抵税额到年底的时候系统会自动结转到下年
五、什么叫免抵税额?什么叫留抵税额?
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从而影响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如果企业当期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则首先以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
但是抵顶过程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不需抵扣,当计算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需要抵顶,所以当期应退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正;二、计算出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为大于等于零,这时就先以出口应纳税额抵顶,抵顶的结果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顶之后当期不需要再纳税,即抵顶有余,但是还有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这部分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抵顶金额等于名义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与实际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这种情况下期末无留抵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抵顶之后,还应该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抵顶,这意味着当期应退税额已经全部抵顶应纳税额,而且还有未抵顶完的税额。
六、增值税年底有留抵税额如何记?增值税年底有留?
年底的话,可以进行结转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同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七、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有留抵期限?
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P120先比后抵,稽核期为开具的3个月以内,180日内抵扣),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只要已经认证并申报了,就没有限期规定了,直到你销项大于进项抵扣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除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对于留抵税额的抵扣并无时间上的限制。
八、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九、留抵税额怎么算出金额?
答: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是想将下个月开票的金额计算成税金后正好等于留抵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计算为:留抵税额/17%=开票金额
例如,本期留抵100万,开票为100/17%=588.24
按开票金额应纳增值税为588.24*17%=100
减掉留抵刚好不用纳税。
十、上月有留抵税额这月增值税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本月应交增值税有出口退税: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本月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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