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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税法中的“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含义?

82 2023-11-25 13:30

一、如何理解税法中的“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含义?

1、先说一下“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因为退税率总是小于征税率,所以退税率和征税率之间有一个差率,出口的销售收入乘以这个差率就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做进项税转出。意思就是这部分税款不能抵减内销的销项税,也不能退税。计算公式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故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

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计算公式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算价格 * (征税率17% - 退税率13%)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在国内没有负担过增值税,进料加工料件在进口时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于都是免税的,不存在免抵退的计算问题,但由于用免税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出口,是包括免税购进原材料的外销收入的,而计算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时,是直接以离岸价的外销收入按征退税率差计算,如果不减去免税购进原材料的外销收入,就会多计算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这就是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其中进料加工料件是用组成价格。

二、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在免税购进的物资中,有改变用途的物资是不允许免抵退的,要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予以减除的金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两个公式分别看都比较难理解,但是将两个公式合并后就成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样一来,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表现得比较明晰起来,也就是从认定的出口销售额中,剔除掉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款后的剩余部分对应的征退税差额。  这样计算的原因包括三个:  第一,免税购进材料本身不包含进项税,所以不应该计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要予以剔除;  第二因为出口货物实际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因此计算免抵退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税率;  第三,基于第二条同样的理由,因为无法直接计算应退税额,所以变通的办法,先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以此作为间接计算免抵退的一个中间数据。

三、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税额什么意思?

延展回答:比如你出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税率是17%,退税率是15%,那么这两者的差额2%就是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四、不得免征和抵扣中的“免征”和“抵扣”具体指什么?

1、适用范围:免抵退税规则适用于出口自产货物或服务的生产企业。

2、原理:对于出口货物,国家适用零税率,这个零税率的意思是指:

出口环节不再征销项税,同时,退还已经征收的前期进项税。实际上就是,销项免,进项退(注意:这个退,不要认为是赚了多大的便宜,实际上如果不退,企业仍然可以用于抵扣其他销项税,所以,退和不退,在金钱利益上,没太大实质性影响)。

那么,为什么加上一个抵字呢?

因为,对于一般生产企业而言,它不仅有出口业务,还有内销业务,这个抵,就是指,国家在退还出口环节进项税的时候,先拿这些拟退还的进项税来抵内销应纳税额。

4、如何计算?

以上的分析,是分开按照原理来分析的,但在税收实务操作中,国家不会根据每一笔业务跟你算免税、抵税、和退税金额的,国家算总账。即,全部的销项税(内销销项税)减去全部的进项税(内销进项税+外销进项税)所得结果,如果为负数,则进行退税。

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数额=出口产品FOB*(征税率-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理解:因为部分出口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不一致,所以,并不是全部进项税都得退,这就是说,退税率和征税率对应的差额部分,是不能退税的。这里我不能理解的是,我们要计算的是应纳税额,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仍可以抵扣啊。但教材上说这部分是要进项税额转出,并且进入营业成本的,所以我理解这部分不仅不能退,而且不能抵。

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数额抵减额=

出口耗用的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理解:FOB里面包含了免税购进材料的价格,而进项税里面不包含免税购进材料的价格。

注意,这个计算的结果,包含了未能抵扣完毕的内销进项税,按说,国家只退未抵扣完毕的外销进项税,内销的不能抵。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国家给退税设了一个限额,这个限额最理想状态应该是,出口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但因为生产企业无法区分出口产品所对应的进项税额(采购时一起采购,那些用于内销,那些用于外销,很难在实务中区分),所以,国家干脆从FOB这个口径计算限额,如果从FOB*退税率计算,那么就会涉及企业在生产加工出口货物中的增值,这部分国家是免税的,进项部分用来抵和退,所以这个限额的名字叫做免抵退税额,即免税、抵税和退税金额的合计。

免抵退税金额=FOB*退税率

如果有免税购买料件,需要抵减

免抵退税额=(FOB-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征税率

如此一来,我们就算出了两个结果,取双方绝对值小的,作为当期应退税金额。

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金额=当期免抵金额。

叶青老师按照为了保持会计科目平衡倒挤的理解,我觉得有点繁乱,实际上,免抵税额就等于免抵退税额减去退税金额。

五、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计入成本中,这个能在税前扣除吗?

1、出口销售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产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可以税前扣除

2、出口退税系统计算的退税额或者免抵额经国税局审核通过后,下个月编制分录,(1)退税额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税额; (2)免抵额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税额

3、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每月免抵额的金额计提、缴纳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六、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明细表当期应退税额,汇总表里怎么变成了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是要退给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免抵退税额(本该退回给企业的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比较后有多出来,则作为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月单证收齐金额*退税率应退税额=留抵税额与当月免抵退税额中的数额小者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如无应退税额则此数以0计)

七、不得抵扣的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抵扣的费用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的直接不抵扣或者先抵扣,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八、增值税进项转出后需要扣减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吗?

进项税转出是在“进项税转出”明细项中单独列示的,不能直接与“进项税额”抵减,当期应抵扣税额合计=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九、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中,计算“当期免抵税额”有何用?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的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货物-(当期进项税额-不得史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比大小)

A、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B、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2、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十、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货物,一般不能够抵扣增值税税额。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免征增值税不是不用交进项税额?

企业购买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一般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指的是取得不了进项税额。(一)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当期销项税额,是指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依其销售额和法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或  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三)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1、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15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3、购进免征增值税货物,取得不了进项税,不得抵扣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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