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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细则?

198 2024-01-14 16:42

一、不动产转移登记细则?

2015年3月1日起试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将转移登记作为有别于变更登记的一类登记行为。

一、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同于变更登记,是不动产权属发生变化而应由新的不动产权利人享有时,依当事人申请发起的一种登记行为。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将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细化,包括: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导致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转移登记应当由谁申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转让方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其中因继承或受遗赠,以及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两种情形,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可以由单方申请。

三、办理转移登记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本规范1.8.6条的规定提交材料;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不动产完成登记但未交付风险是否转移?

登记完成风险已经转移,动产才是交付的时候风险转移。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用?

答:某某业主在某某开发商楼盘想买房子,业主经营销人员介绍看好了三室二厅一套房子,付好定金,过七天来付首付款,付好首付款并签订合同备案,余款是银行按揭贷款,过了六个月建造,房子终于要交房了,通过办理交房手续后,带上所有的做不动产证资料原件,在办理不动产证手续后要交纳不动产证的工本费72元X2次=144元,也不动产证转移登记费用

四、不动产过户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不动产过户属于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转移登记是户主(即所有人)变化。如户主甲变成户主乙。变更登记是户主不变,只是户主的信息、房屋的信息发生变换才变更。

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的;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五、不动产登记转移与登记分开吗?

不动产登记转移与登记不分开。

其实这两个事情都在建委大厅的窗口一起办理的,你在登记转移之前,首先就是要做的就是进行房产登记,登记完毕以后进行登记转移就可以了。

可以说分开,也可以说不分开。登记转移就是过户,登记就是备案信息。

六、不动产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

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2、结果不同:

转移登记是户主(即所有人)变化。如户主甲变成户主乙。变更登记是户主不变,只是户主的信息、房屋的信息发生变换才变更。

3、适用范围不同:

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的;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七、不动产登记是否全省联网?

不是全省联网,是全国联网。

从2019年5月10日起,不动产登记费不用再去网点交,可在网上支付。这是互联网+房地产给这个行业带来的新变化。现在全国基本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原来多部门管理、多部分发证的情况已结束。现在办不动产证,老百姓不用再到多个窗口多次提交资料,一般都可以“一站式”办理,从网签、查档、交税、领证等只跑一个地方,一般半天能全部办完,很多地方还提供邮寄业务,很快在家就能收到房本了,大大方便了老百姓,办证时间也大大的缩短。

八、不动产登记条例是否废止?

你好,房屋登记办法登记后领取的是房产证,现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后登记领取的就是房地产权证,两者属于新法和旧法的关系,新法适用后,旧法失效,也就是房屋登记办法不再具有效力,但是你原来领取的房产证仍然有效。

九、珠海不动产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打开粤省事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身份绑定”进行人脸识别身份绑定,绑定完成后点击右上方返回。

●点击“我要办事”—“粤省事”—“办事”—“专项服务”—“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办理预约”。

●按个人需求选择办理网点,点击“办证业务”—“开始办理”,按要求填写预约手机号码、选择预约时间,点击“下一步”。

●浏览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信息并提交”,页面显示“预约成功”即可。预约成功后,同时收到“粤省事”推送消息和短信通知。

十、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夫妻到场吗?

答:如果不动产是单方所有,则夫妻中,所有方去就行了,如果是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必须去。办理不动产证过户时,因为不动产价值大,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为保险起见,需要当事人必须到场拍照、签名,按手印,留作档案存档,如果死亡,拿出死亡证,实在不能到场,必须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总之,不动产过户,当事人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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