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是否有残值?
以下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我的理解是,对于今年采购的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总值,都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全额(包括原定的净残值)转入成本费用。那么,对于未提折旧部分和净残值则可一次性转入成本费用。就是说,最终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就是固定资产原值(在此暂忽略考虑牵涉到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税法中“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您好!凯东为您专业解答! 定义: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乘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就例如说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75元(100×175%)在税前进行扣除。 那么企业是否享受加计扣除时利润的计算方式分为两种: (1)企业不享受加计扣除时利润的计算公式: 收入-成本费用=利润 (2)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时利润的计算公式: 收入-成本费用-加计扣除部分=利润 特别注意:此处的加计扣除部分是不需要账务处理,只需在申报时填表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适用于除国家规定不适用的企业外的所有企业,只要企业有研发活动支出,都可以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并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才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希望凯东解答能给到您一定的帮助!
三、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1、税法规定允许计提折旧的范围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2、职工教育经费已在税前列支,用职工教育经费建造的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计提折旧。(避免费用重复在税前列支)
故上述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国家对校办企业及企业支持技术教育的鼓励政策。
四、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了,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吗?
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分两步,步骤如下:
1、购入时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原值(不含税购买价值)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时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除残值外的购买价值) 贷:累计折旧
五、税法中的速算扣除额是什么?
速算扣除数并非税法规定,而是根据税法推算出来的一个方便计算的系数。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现行税法中实际上关于个税的计算这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例一: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1500+3000+2000
其中3500免征;1500按3%,征税45元;3000按10%,征300元;2000按20%,征400元。
整个算下来征税745元。
这么算很麻烦,所以会计们发明了速算扣除数。
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快速计算个税的公式是【计税依据×最高税率-速算扣除数=最终税额】。
税率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0
税率1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1500*(10%-3%)+0=105
税率2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4500*(20%-10%)+105=555
税率2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9000*(25%-20%)+555=1005
税率3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35,000*(30%-25%)+1,005=2,775
税率3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55,000*(35%-30%)+2,775=5,505
税率4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80,000*(45%-35%)+5,505=13,505
例二: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6,500元。
6,500介于4,500和9,000之间,使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6,500*20%-555=745
六、固定资产小于500万,允许一次性扣除,账务怎么处理啊?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一、文件的主要内容企业如何准确执行此文件,笔者认为应把握好财税〔2018〕54号以下几个关键点:1.范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即动产(包括交通工具)。2.购买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制造的。包括购进的二手固定资产。3.单位价值: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如果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4.残值处理:如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会计处理:对于财税〔2018〕54号的规定的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会计折旧处理文件规定。若企业在会计上不选择一次计提折旧的方法,则会产生税会差异,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进行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即根据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即现在少缴税、未来多缴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例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购入一台价值500万元(不含税价50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的设备,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残值为0。假如企业在汇算2018年企业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购进设备时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贷:银行存款 5802.到2018年末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等 50(500÷60*6)贷:累计折旧 503.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450万元(500-50)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 112.5(450×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54.2019年的处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贷:所得税费用 25扩展资料: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文件的主要内容:企业如何准确执行此文件,笔者认为应把握好财税〔2018〕54号以下几个关键点:1.范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即动产(包括交通工具)。2.购买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制造的。包括购进的二手固定资产。3.单位价值: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如果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4.残值处理:如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参考资料:国税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执行问题的公告》
七、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第十条规定:第九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根据以上规定,上述公司处置小汽车所造成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首先应确定处置价格是否公允。其次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税前申报扣除。否则处置资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八、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九、公司在网站上做了网页,这属于什么费用?在税法中怎么扣除?
根据网页的作用性计入费用 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
空间续费 设计费用 域名费用,后续需要维护,根据维护要求增加费用
税法根据营改增实施方案,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率改为 6%(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验证咨询服务。
十、一次性扣除与综合扣除哪个划算?
视情况而定。一般选择一次性纳税会退的多一些
不过今年开始税务改革了,2022年1月1日之前,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正式纳入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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