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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0元去掉1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税额怎么算?

160 2024-03-20 03:50

一、43200元去掉1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税额怎么算?

含税金额为29835527.10元,那么不含税金额为: 29835527.10/(1+13%)=26403121.33元 这样用27张发票就可以了。 其中26张发票,每张开932.5吨,含税价1105012.50元。这样的话不含税价是977887.17元。 另外一张发票,开932.66吨,含税价1105202.10元,不含税价为978054.96元。 补充: 25177.66吨÷27张发票 =932.5059吨/张 去掉最后两位小数,就是932.50吨 25177.66-932.50×26 =932.66吨 这是第27张发票的金额。 其实就是个简单的算术问题。

二、不得抵扣的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抵扣的费用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的直接不抵扣或者先抵扣,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三、工程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算?

按照工程承包模式的不同采用税率不同,工程分包税率为9%,劳务分包税率为3%,检修项目为13%

四、开办费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能否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贵公司如果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记入开办费中的办公用品、汽油费,只要不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认证,其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五、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借:原材料 1700贷: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收到正确的发票借: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借:原材料 - 1700金额没错的情况下做以上处理。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

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贷:原材料 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扩展资料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处理分录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哪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是指进项税与销项税相抵消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

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增值税是价外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扩展资料: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如某厂进原料,不含税价100元,17%税率,增值税进项税17元,合计含税价117元。

加工后卖出,不含税价200元,17%税率,增值税销项税34元,合计含税价234元。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凭那张进货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去当地国税机关认证,期限是自开票日起180天。

认证后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冲抵销项税额:

譬如上例中的进项税17元可以冲抵销项税34元,则实际交纳的销项税为17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怎么谋利的?

先说原理。

前面不少答案已经说到,增值税是链条税。从增值税的原理来讲,增值税是难以产生偷逃税,甚至难以被筹划的,因为其中一环少缴税款,必然导致税负被转嫁,这样对于市场交易双方来说难以达成一致,而且从整个链条角度或是从国家角度出发,宏观上也不会产生少缴税款。这是增值税税制设计的优势。

所以,增值税的偷逃税也好,筹划也好,必然是要用到增值税链条中的“断裂带”(姑且这么称呼吧),只有断裂带的存在,虚开、偷逃税、筹划等才能产生。典型的“断裂带”如税率的不一致、部分环节免税的存在——以及在合法途径之外人为暴力地割裂链条。

然后说哪些企业在需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都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最终受票企业购买后用于抵扣,以达到少缴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当然同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少缴所得税款)。这些企业包括无任何真实交易单纯希望偷逃税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有真实交易存在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从第三方取得的(当然在2014年39号公告出台后有货交易有了很好的申辩理由)等等,一般对于17%的票来说,购买价格在7%~9%左右,但随着对虚开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已经涨到11%甚至更高了,受票企业可以直接少缴17%+25%的税,其诱惑力非常大。

再说哪些企业在买票。

结合原理,必然想办法寻找或者设计“断裂带”,也就是说,开票企业需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销售给受票企业,同时还不能多缴税款。基本来源包括:

一是冗余票。典型如日用品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其最终产品多销售给小卖部、小摊贩甚至自然人(我们称之为“卖市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是最终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冗余票产生了。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其进项固定情况下,必然需要一定的销项来配比,因此卖票某种程度上是比少计收入偷税更好的选择;

二是纯粹的开票公司。以前商贸企业还有辅导期,还有用票限制,但在当前的背景下,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商贸企业可以直接绕过辅导期,专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又是即办项目,一次性领用几十份又不是问题,所以就出现了犯罪分子用收购的身份证开公司后领用一批发票对外虚开后直接走逃的情况。当然,这样的开票公司在商事制度改革前也存在,既对外虚开也接受虚开,其虚开的票源又来自于农产品票、黄金票等(又是典型的“断裂带”)。

最后谈责任。

在当前的手段之下,可以说虚开这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开票公司方式虚开的,被查到的可能性几乎为百分之百,从行政责任上来说,当初10来个点买的票,最后是需要全部转出加上50%起步(实践中基本一倍起)的罚款再加上滞纳金,还要移送公安,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虚开专票的死刑,但主要责任人员仍将在刑法上面临极其严厉的惩罚。

还是那句话,来钱快的办法,都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了,这些心思万万动不得。

以上。

八、增值税税额怎么计算?

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开票20000,销项税=20000/1.16*16%=2905.98

如无进项,则应缴税金=2905.98

如有10000进项,则进项税=10000/1.16*16%=1452.99

则应交税金=2905.98-1452.99=1452.99

简单的说:

1、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本月开票金额/1.03*0.03。

2、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前期进项税留抵金额,如果是正数就缴税,如果是负数,就形成留抵本期不用交税。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没开上但有税额可以吗?

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能出现税率为空却有税额的情况。

可能的情况是“税率”栏打印的是“*”,却有税额。这种情况是因为存在减免税或者差额计税的情况,导致发票上的税额与销售额的比例与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不一致,为避免误解,税率栏只好打印“*”。

十、开2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税额是多少?

这两个数字只能计算出销项税,不能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含税价÷(1+11%)×11%=1,981.98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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