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以前年度退回的多交增值税怎样做账?
1.因为多交增值税款的当月是做: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2.多交增值税款的月末结转时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此时,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是借方余额,属于溢缴税款状态,可以忽略,暂不处理)。
3.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做;
借:银行存款 (蓝字)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红字)
4.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月末结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至此,未交增值税科目 是平衡的)。
二、多交的电费可以退回吗?
可以退回。
从武汉市作风巡查第八组获悉,经排查全市有4.7万余商户遭物业方加价收取电费,经督办,已向商户退还多收的电费5948万余元。
据巡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际调查中发现物业方还可能存在捆绑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超额计算供电损耗等方式,加价收取电费。这轮清退工作,主要针对去年4月1日至今转供电主体加价多收的电费。
巡查组表示,市民如发现商业综合体、产业全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加价收费,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举报。2019年4月1日起,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再降低了0.0253元/千瓦时,7月1日起,我省还将在此基础上再降0.067元/千瓦时。
扩展资料: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针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的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的黑色等级企业,其用电价格将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和0.10元。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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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月多交了增值税,本月增值税申报表怎么抵扣回来?
一般来说,有进项票才能抵扣,本月可抵扣额会减少本月增值税,弥补上个月多交的税。
但是不能退税,进项税额超出销项税额的部分在以后抵扣。
四、由于计算错误,本月增值税多交了,怎么办?
你好,一般不建议申请退税,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企业,退税比较繁琐。多交的增值税可以在以后月份抵减。针对你的情况可以在下个月的要交的税额里抵扣,抵不完的下次再抵。人有时难免犯错,木事。具体事宜你也可以询问税务局的专管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哈!
五、退回多交的违法所得的条件?
能够提供证明收入来源的合理性证据。
六、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550-1700=850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七、收到国税退回多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1.因为多交增值税款的当月是做: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税款的月末结转时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此时,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是借方余额,属于溢缴税款状态,可以忽略,暂不处理)。
3.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做; 借:银行存款????????(蓝字)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红字)
4.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至此,未交增值税科目是平衡的)。
八、多交的增值税怎样做账多交增值税的附加税怎样处理?
处理方式:
1、挂税局账,上报准确资料去税务局申请退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重点是“退税一定要在结清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
2、与税局沟通同意后,按税局指导要求次月申报时少缴相应税额。
3、无法退税或不能少缴情况下,挂责任人账,由责任人承担。(无法退税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出现时只能视为税局对企业惩罚)
九、多交的社保退回依据是什么?
不会退回来的,要么本人多交年限,要么当数高点
十、本月开的增值税发票本月可以认证吗?
可以。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天。 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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