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购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六)项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应当视同销售。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因此,接受捐实物投资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作支付的运费),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三、什么是进项税额?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什么规定?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进口的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认证;
软件安装后,认证时,在电子报税里录入导出后,上传即可;
海关进口增值税认证抵扣采集系统可从二个地方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服务中心——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2、网上申报——登陆——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3、一般贸易进行的货物在进口环节海关已代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申报抵扣。
4、海关进口增值税的申报抵扣,签订合同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即可申报抵扣,但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五、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1)把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可以入账,属于合法、有效凭证。 (2)电子发票是普通发 票,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取得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 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公告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 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相同。
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和转出怎么理解呀?
进项税额抵扣,就是说可以作为销项的抵扣额扣除掉在交增值税,即 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对于本来已经记入进项的税额,有一部分比如用于员工福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如果有进项转出, 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你要这么讲的话,可以这么理解,进项税额增加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因为它是作为应交增值税(负债)的减项的
七、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抵扣什么意思?
收到发票后是先认证后转出,还是直接不抵扣,主要是看你购进货物/劳务时,其用途是否确定。例如:贵公司采购椅子若干。
1、如果购进时就是用于职工食堂(非增值税项目),则直接不抵扣。
2、若购进时不确定是用于食堂,还是用于工厂办公室(企业经营管理),先进仓库,后领用,则在购入时认证抵扣,在食堂领用时做进项转出。两者做法是一样的,一定要说区别的话,也就是上述第2种情况下,应交税金会延迟到进项转出的月份。
八、什么是“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购买货物的价款由两部分构成:价款+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的价款也是两部分构成: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增值税可抵扣是指你要缴纳的税费是:销售货物时缴纳的税(即销项税)减去购货时缴纳的税(即进项税)的差额,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是指在销售货物时要缴纳全部的销项税额,没有可以抵减的进项税额
九、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时间限制吗?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十、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进项税额抵扣吗?
不能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x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如符合上述规定可进行抵扣。因此,一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但是特殊的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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