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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的留抵税额要不要做帐?

196 2023-12-27 02:12

一、期末的留抵税额要不要做帐?

期末的留抵的进项税额也就是指本期的销项税额小,进项税额大,两者抵消后进项税仍然大于销项税,这就是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该项目不用任何账务处理,就在进项税的借方保留就可以了,例如:

1,本期进项税额是25万元、

2,销项税额是15万元(就是本期应该交纳的增值税)

3,进项税25万元减去销项税15万元等于10万元,那么10万元就在借方保留就可以了

二、期末留抵税额如何作会计分录?

取得进项税发票时已经做了进项税,月底有留抵税额,是不需要另外做账务处理的 分录:

1.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

三、增量留抵与期末留抵的区别?

增量留抵和期末留抵是会计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以下区别:

1. 定义:

   - 增量留抵:增量留抵是指在会计期间内,预留一部分收入或利润用于支付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或其他义务的做法。增量留抵是在会计期间内发生的,并且可以根据特定规定或管理决策来确定留抵的金额。

   - 期末留抵:期末留抵是指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将预留的金额或准备金计入负债账户中的做法。期末留抵是在财务报表结算日(通常是会计年度结束)时进行的,用于反映公司在报表日之前已发生的费用、损失或其他义务。

2. 时间点:

   - 增量留抵:增量留抵是在会计期间内发生的,即在收入或利润实现之前或同时进行。

   - 期末留抵:期末留抵是在财务报表结算日时进行的,用于调整和记录已发生但尚未计入财务报表的费用或损失。

3. 会计处理:

   - 增量留抵:增量留抵通常以预计费用或准备金的形式进行记录,将一部分收入或利润暂时保留,以满足未来的义务。

   - 期末留抵:期末留抵将预留的金额或准备金计入负债账户中,通过调整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来反映已发生但尚未计入报表的费用或损失。

总的来说,增量留抵是在会计期间内发生并预留一部分收入或利润,期末留抵是在财务报表结算日时进行的调整,用于反映已发生但尚未计入报表的费用或损失。两者都是为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四、税款所属期留抵税比本期申请退还的期未留抵税额少?

是因为时间差的原因,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是连续不断的,日常交易也是天天进行的,开发票及收发票也是时时刻刻在做的,因此应交税金的增值税每月期未的佘频变化很大,每月期未的留抵税额就各不相同,税务留抵税额退税一般都是根据上月期未申报的正确数额(税务后台增值税大数据己比对)退款的,这与当月的留抵税额就会有差异。

五、期末如果没有留抵,是否就没有免抵退税额?急呀?

错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也就是说,免抵退税额跟期末留抵税额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六、出口退税中的留抵税额和免抵税额有什么差别?

做比较,是为了防止免抵退税额大于账面留抵数字而出现超额抵扣。留抵税额是账面数字,而免抵退税额是按实际收汇情况计算得出,采用这个方式,主要目的是要企业实际收汇之后才能取得退税。

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的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的 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七、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取得进项税发票时已经做了进项税,月底有留抵税额,是不需要另外做账务处理的,具体的会计分录:

1.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八、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末留抵税额报错怎么办?

罚款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需要和税收管理员联系修改企业的申报信息。

如果就是3月初申报的数字,可以到征税大厅做“撤消盘”(带软盘U盘都可以),回读到自己的申报软件,修改并重新生成申报文件进行申报。

九、特定行业留抵退税的条件?

1、以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以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1).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十、资产重组涉及的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2012年1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明确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

并将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表格做了统一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这一规定减轻了业务转让中的买方因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增加的资金负担,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资产重组。 解读如下:

一、明确纳税人的留抵税款是对国家的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将留抵税额视为纳税人持有的对国家的债权,这在理论上的确是一个进步。

在此前提下,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新公司承接,作为该企业债权之一的增值税留抵税款,理应也由重组后新公司继续享有。

为保护纳税人权益,该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为避免税收漏洞,严格管理,公告中规定,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将留抵税额信息传递至重组后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该部分留抵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纳税人要注意掌握留抵抵扣条件 纳税人要注意掌握抵扣条件,2012年55号公告说的,只有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转让后必须是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具体来说增值税留抵税额重组抵扣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重组过程中的双方均是一般纳税人。

2.资产、负债、劳动力全部转移。

3.被重组方在重组后注销。

4.被重组方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几点提示 1.纳税人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应留意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注意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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