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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开的普通发票当月作废了,但是未报送,产生税额吗?

120 2023-12-22 01:56

一、当月开的普通发票当月作废了,但是未报送,产生税额吗?

不会,因为你已经在电脑系统上作废了,把那份作废的保管好,以防要查。

二、进项税额分录是当月还是纳税所属期?

1、如题所述,在9月当期认证,则应于9月进行账务处理并作增值税申报(所属期为9月);

2、在9月账务处理时,已明确了这两笔进项税额转出项目的,那么,应于9月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同时,必须在9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中进行体现(相应数据填列于进项税额转出栏次);

3、如果在9月账务结账后(或申报期限后)才予核实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那么,只能在10月当期进行转出处理及申报(但该滞后处理行为或会被质疑,存在一定税务风险);

4、一般地,9月所属期的申报纳税期限通常定为10月22日,那么,财务如未结账的,则应按照上述第2点操作,如财务已经结账的(已无法在9月修改会计凭证),建议在税期内先行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申报,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则于10月进行补做(今天是10月11日,请及时核实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落实后在本税期期限内进行操作);

5、以上仅供参考,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依法操作。

三、当月免抵税额可以在次月申请退税吗?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是当月申报,次月才可退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调整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的规定,免抵退税申报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才进行。

四、购进的财务软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一般纳税人购买财务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以在销项税额中可以抵扣。一般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五级超额累进税额年度要重新核实吗?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需要按年重新核实,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的官方信息,目前也没有发现要考虑重新核定。

六、消费税案例:计算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180*10%=18万元 用酒生产(药)酒的购进所含消费税生产领用时不得扣除,这是特殊规定。 2、 (1)增值税的抵扣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七、低保证如何核实?

个人无法查询一个特定的人是不是低保户,按照规定,低保人员的名单是应该公示的,所以都是公开的。

但是,一般是不允许查询别人是否是低保户的。低保信息只能由低保工作人员在特定的低保系统中查询,有用户名和密码的,非工作人员是不能查询他人低保信息的

。农村低保主要查询方法:1、社区公示2、到当地民政部门,那有专管低保的,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即可3、如果当地有低保网站,可在网站上的公示信息进行查询。

八、如何核实律师身份?

核实律师身份的真与假的方式:

      1.查看该律师的律师(执业)证;

      2.登录当地律师协会官网,在相应栏目查询律师信息;

      3.去当地律协、司法部门现场核实,或打当地律协、司法部门电话查询;

      4.登录《国家政务服务网》公众号查询栏输入“律师查询”,输入你要查询律师的姓名,即可查询;

      5.登录升级司法厅“律师查询”栏查询;

      6.登录《全国律师执业证查询平台》查询;

      7.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将相应律师姓名输入进行检索,能验证部分诉讼律师身份,但难以精确查找具体信息,也无法查非诉律师或所代理诉讼案件未公开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律师;

      9.通过企查查、该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等方式查询。

九、如何核实党员身份?

确认党员身份的主要依据有两点:

一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是人事档案中的有关党员档案。

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查询自己是不是党员:

1、在“共产党员网”官网进行注册并登录。

2、在页面选择并点击“用户中心”选项。

3、在“页面中心”页面选择并点击“个人资料”选项,浏览“个人资料”的内容即可查询是不是党员。

十、“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如何做分录?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例题: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1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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