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捐赠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
你购进的原材料是缴纳了进项税额的,一旦用于集体福利了,就是从流通环节进入了消费环节,消费环节没有抵扣这一说,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你将产品用做职工福利了,同样是使商品进入消费环节了,进入消费环节后,你要将销项税全部承担视同出售给了消费者。
究其根本就是说,缴纳增值税的产品一旦从生产环节进入到了消费环节,消费者就要承担最后的增值税且消费者不能抵扣。
二、购买原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要计入成本的吗?
1.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原材料和商品时,如果取得的发票是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不计入成本,允许抵扣进项税。如果购进时,取得的发票是普通发票,那么,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一并计入材料成本。
2.如果采购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实行的是3%的征收率,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所以,购进材料时的增值税税就必须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三、被盗原材料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损失的材料在待处理状态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XX材料意外损失 贷:原材料 损失的原材料经确认处理后损失的部分的税金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损失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XX材料意外损失+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所有损失作记营业外支出,税金也是,税金是可以作税前扣除,不过须要在报表上作出具体说明,一般数据较大时税务会来实地实物核实的,属实,会同意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按照税法规定,该部分毁坏原材料的进项税金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四、洪灾造成的原材料损毁的进项税额为什么也要转出?
1、洪灾造成的原材料损毁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洪灾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3、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例如: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775
贷:原材料 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500×17%) 1275
五、购进原材料对外投资是否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购?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进项税额转出。其外的项目,视同销售。购入原材料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应税项目,因此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六、购买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在付款凭证上的摘要怎么写啊?
一、”材料验收入库,结转材料的采购成本“,记账凭证摘要应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填写。
1、在途材料验收入库。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X材料贷:在途物资等摘要应写”从XX公司购进的X材料验收入库“。记账凭证后应附上仓库验收的”入库单“,上面注明入库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2、购买材料,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收到发票但货款尚未支付,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摘要应写”从XX公司购进的X材料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或开出X月期的商业汇票支付,或货款尚未支付)“填写记账凭证摘要应注意的问题:1、摘要的编写要准确。突出验收入库。不能只写购进材料,或支付货款。要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2、摘要的编写要“简”而“明”。太过于简的摘要,不能把经济内容表达清楚。要在摘要有限的字数内,抓住重点,将经济内容尽可能全面地表述出来。
3、字迹清楚,语法通顺。
七、进项税额的红字帐户与进项税额的转出的区别?
呵呵,可能理解有误:进项税额的红字账户目的是冲销已经记录的增值税进项税,而进项税转出是税法规定的,已经记录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具体区别如下:
1.财务接到做:进项税额红字发票冲销有两种可能:1).是错账即会计科目正确,而金额记录大于应记数据,此时用红字更正法;2)进货后发生再退货时,冲销已经记录错账的,以免虚增进项税数据;
2. 而财务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八、什么是进项税额?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什么规定?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九、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控制额-1)*100 进项税额控制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合计。
2、问题指向 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比较,若申报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否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问题。
3、预警值:10%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分析运费、农产品等变化情况,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
十、企业购买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时领用原材料,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吗?
这种是可以抵扣的。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这种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人工程物资或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科目。企业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以及为机器设备等动产工程购入的工程物资,如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等不动产工程,应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该部分存货或工程物资的成本贷记“原材料”、“工程物资”等科目,按该部分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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