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税额 > 淘丁企服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如何进行通知和公告?

168 2024-01-16 02:32

一、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如何进行通知和公告?

1、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2、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如何账务处理?

1、思路要领:

首先要得出或者说计算出当期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这样才能做进一步的退税申请工作。

2、前提条件:

补充说明,“增值税留抵税额”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该项内容。

另外,只有部分行业才有“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需要事先和税务部门沟通核实其退税资格/资质。

3、专业细节:

“增值税留抵税额”涉及到2项税额:一个是当期已通过税务系统认证比对的“进项增值税税额”简称“进项税额”,另一个是当期(开出发票)的“销项增值税税额”简称“销项税额”。

4、计算方法:

先介绍下“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计算方法,或者说计算过程:

期末(一般为月末),核算本期“应缴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时,其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

5、涉及的会计科目:

上面说到的这些税额,均为一级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下面的子科目,金额均记在贷方,具体科目为“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留抵税额退税”。

6、增设科目:

为了从财务上反映该项经济业务,从计算申报到实际收到退税款,需要增设“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科目和“留抵税额退税”科目。

7、账务处理:

计算留抵税额时,借记“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科目。

收到实际退税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留抵税额退税”。

三、即征即退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即征即退政策到期后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继续抵扣税款,一种是退还纳税人。

一、继续抵扣税款

即征即退政策到期后,纳税人仍可以继续使用原来抵扣的税款,抵扣后续税款。在继续抵扣时,纳税人应当遵守当前的税收政策,并履行税收缴纳义务。

二、退还纳税人

即征即退政策到期后,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按照原有的抵扣比例和抵扣数额,退还给纳税人未抵扣的税款。纳税人在申请退款前,需要提供有关的财务凭证,以证明所申报的抵扣税款数额是正确的,并符合当前税收政策

四、公司清算时会计凭证如何处理?

公司清算时会计凭证处理方法:

在清算企业原账的基础上,应由清算组负责清查核实资产、账目、债权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再对企业进行清算。当清算业务发生后,要根据有关资料填制会计凭证,据以登记账簿,最后要编制清算会计报表,至此整个账务处理工作才算结束

五、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可以退税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办理注销时,期末存货对应的进项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如果还有未抵扣的进项税,税务机关也不予退税。做账时,把留底税转到存货成本。

六、企业清算时,资本公积如何处理?谢谢?

企业清算资本公积处理步骤:

1、做一份清算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自制无效)

2、缴纳完所有税项并发放拖欠的工资等企业应付账款

3、登报告知债权人,归还债务

4、剩余公积股东分配

七、资产重组涉及的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2012年1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明确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

并将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表格做了统一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这一规定减轻了业务转让中的买方因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增加的资金负担,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资产重组。 解读如下:

一、明确纳税人的留抵税款是对国家的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将留抵税额视为纳税人持有的对国家的债权,这在理论上的确是一个进步。

在此前提下,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新公司承接,作为该企业债权之一的增值税留抵税款,理应也由重组后新公司继续享有。

为保护纳税人权益,该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为避免税收漏洞,严格管理,公告中规定,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将留抵税额信息传递至重组后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该部分留抵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纳税人要注意掌握留抵抵扣条件 纳税人要注意掌握抵扣条件,2012年55号公告说的,只有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转让后必须是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具体来说增值税留抵税额重组抵扣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重组过程中的双方均是一般纳税人。

2.资产、负债、劳动力全部转移。

3.被重组方在重组后注销。

4.被重组方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几点提示 1.纳税人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应留意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注意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八、公司强制清算主要财产、账册灭失如何处理?

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股东申请强制清算,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股东可以向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公司的主体主张有关权利。

九、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贵公司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以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虽然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以退税,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准予扣除的。

十、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取得进项税发票时已经做了进项税,月底有留抵税额,是不需要另外做账务处理的,具体的会计分录:

1.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183个专题73053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