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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企业如何纳所得税?

80 2023-12-29 12:32

一、商品混凝土企业如何纳所得税?

商品混凝土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查账征收。按照年度所得额的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分红所得税?

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另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1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

四、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和增值税均需要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五、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只需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同时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3)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3)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六、顺德混凝土企业质量排名?

一、顺德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并能在日常管理中认真执行,有良好的诚信,技术人员水平较高,资料翔实,有针对性较强的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和出厂质量合格证,没有突出的质量问题存在,但还须进一步做好原材料的分隔管理和交货检验工作,可评为信誉优良企业;

  二、顺德有利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有较好的诚信,生产的各环节有完整、规范的电脑记录,是全区中为数不多能在试验室直接监控生产塔台情况的企业,出现的质量问题少,但还须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和资料上报的及时性。可定为信誉优良企业;

  三、顺德新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去年比前年质量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其投入重金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也初见成效,生产设备较先进,生产各环节的电脑记录较完整,但还须进一步把好原材料选用和先检后用的关。可定为信誉优良企业;

  四、广州市峻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体系较完善,技术人员水平较高,有较完整的资料,且能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尚未有质量投诉,去年比前年在质量管理上有较大的进步。但还须进一步搞好设备管理和出厂混凝土质量关。可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五、顺德兆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较前有明显的改善,全年现场抽检中发现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问题,原材料的分隔和代制作、代送试件现象较为严重,生产线设备管理不到位,但兆建的试验室设备管理有一定的特色,在水泥的先检后用环节上是全区企业做得较好的,还须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各生产环节监控的能力。可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六、顺德联动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年度现场抽检发现有一定的质量问题存在,原材料把关不严,限期整改不到位,设备管理较为混乱,但上报资料较实,须加快对上述不足的改进。可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七、顺德乐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质量管体系不完善,管理层人员的质量意识薄弱,水泥送检量严重不足,部分计量器具的检定超出检验周期没有送检,生产环节的电脑系统不规范,设备管理不到位,限期整改完成情况较差,上述问题均须进一步改进。可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八、佛山市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生产和试验设备均较为先进,但质量管理体系仍需进一步改善,执行力度也需进一步加强,去年现场抽检发现有不合格现象出现,出厂检验环节和生产过程的监控略为不足,设备管理比较混乱,以上存在问题均需进一步改进。可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九、广州市建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顺业是此次参加信誉考评中预拌混凝土企业中分数最低的一个企业。从考评中发现,其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原材料自检记录不够规范,引用标准有误,出厂检验环节落实力度不够,去年年度现场抽检产品出现不合格现象,并发生了质量投诉一宗。在设备管理比较混乱,部分计量设备出现超周期检定的现象。以上问题均需进一步改进。考评分数只有64分,仅可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十、佛山市政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由于该企业在去年年底才参加季度备案,接受我股的日常监督管理,因此只对其进行考评检查,不列入此次信誉档案的正式考评企业。从考评结果来看,企业对于质量控制和人员配置还是比较到位的,但质量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资料管理和设备管理还比较落后。原材料检验和生产环节监控方面还有不足。

  十一、顺德区鸿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去年度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滑坡,检查中发现较多的问题,但没有按标准要求及时进行出厂检验,没有按标准要求进行型式检验,生产线设备和试验室绝大部分设备没有进行检定,设备管理完全失控;水泥未按管理文件要求送检,自检项目不全,包括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重要指标都没有进行按批次检验,检验随意性非常大,各种原材料的检验项目不全,原始记录不规范,原材料把关和生产过程监控均存在较大的漏洞。经整改,现评为60分,暂定为信誉合格企业。

  十二、广东构件管桩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股权转让,无法提供相应资料,对广东构件管桩有限公司未能评分。

七、那些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八、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2.5%?

不,按现在的政策,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分档的,第一,年所得在一百万之内的,按2.5%税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第二,年所得在三百万之内的,其中一百万按2.5%计算,余下的二百万按5%计算,再将两项相加就是年所得三百万之内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九、农业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其中,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十、企业筹建期间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1、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税发[2009]79号)

2、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国税函[2010]79号)

3、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国税函[2009]98号) 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待开始经营后进行扣除,而且筹建期间不得计算为亏损年度,所以,企业筹建期,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务部门还是会要求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清纳税申报表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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