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准予扣除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二、计算企业所得税中,支付违约金,能够在准予扣除款项中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原因如下: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3号文件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根据上述文件企业遇到罚金、罚款应对发生的业务进行详细判断,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性罚款,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
此类罚款是不可扣的,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调增。
另一类是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
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即此合同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外购的商誉在什么情况下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四、纳税人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吗?
1.答案无误,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是税法明确规定的。
2.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
3.把钱全捐了也可能交税。如果不是属于全额扣除的话,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税的,也就是说,全捐了也要交税,这是税法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吧,主要是防范避税。
4.同一笔收入多次捐款是可以累计扣除的,不过一般得在申报纳税之前已经实际捐出,已交了税再捐款如何退税,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准予扣除比例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交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是在其计税工资的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如果福利费有节余,则节余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六、技术转让准予扣除的金额?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准予扣除是什么意思?
准予扣除是指在计算某项费用或税款时,可以将一些支出或成本扣除掉,以减少实际需要支付的数额。比如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可以将一些税前扣除项目(如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等)扣除后再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这就是准予扣除。在一些企业税收政策中,也会有类似的规定。准予扣除的制度可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也能促进经济发展。
八、企业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税金包含增值税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准许扣除的有消费税、营业税(已停征)以及各种附加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在原材料(商品)购进、销售环节,原材料成本、销售商品价格等,本身不包括增值税。
九、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有哪些?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是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所谓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所谓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所谓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所谓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应当指出的是,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进行扣除。
十、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怎么算?
1.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指企业在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宣传方面支出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予以扣除。2.计算扣除的广告费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宣传费用;必须是经过合法渠道支付的广告费用,并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广告宣传的时间范围、渠道、内容、方式需要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3.需要注意的是,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并非全部广告费用都可以扣除,还需要结合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申报和计算。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