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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热企业免税的问题?

245 2023-12-11 14:28

一、有关供热企业免税的问题?

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2011年1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就“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继续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做出明确: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1〕156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存在的问题有财务核算不规范。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

四、企业所得税申报之后交费问题?

企业所得税申报成功后5月25日开始扣款,扣款截止至5月底。(部分税库银新系统用户实时扣款)。

五、经营茶叶销售,成本问题,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开。

。。。(⊙_⊙)?;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1居民供热收入企业所得税问题?

减免的增值税除出口退税外,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6第94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小微企业没有关企业,企业所得税关联申报,是否需要填写?

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企业申报表填写方法:

  (如果公司没有关联企业,那么可以按以下方法填写。)

  1,关联方名称:填写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一般可以直接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2,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3, 国家或地区:如法定代表人是中国就填写156-中国 ;或法定代表人的实际国籍。

  4,地址:身份证件上地址。

  5,法定代表人:直接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6,关联关系类型。为A

  7,没有收入填写零申报

八、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有什么规定?

需要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八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第十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九、开具发票和申报企业所得税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联。但不是直接关联,因为理论上讲,发票开得越多,营业收入就越大,相应的营业利润就越多,有可能应纳税所得额就越高,但也可以通过成本费用规避,所以说只是间接关联。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清算的问题?

1、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也是在年终汇算清缴的,而不是在开发项目完工时进行所得税清算的。你单位完工的楼盘,可以进行收入、成本的结转,按照结转后的利润预缴所得税。

3、计算预交所得税时,对单位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先进行弥补,按弥补后的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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