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填哪些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
你说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是不是改成上面的申报表了
二、核定征收,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填报说明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和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 “收入总额”:填报当期取得的各项收入的合计金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 2、第2行 “成本费用”:填报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的合计金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 3、第3行 “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 :“应纳税所得额”: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5、第5行 “适用税率”:根据第4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确定的适用税率或者所得税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 6、第7行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7、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可填第6行、第7行、第8行。其中,第6行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当期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三、什么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可靠计算收入、成本费用,准确核算盈亏,正确填制、准时报送会计报表,可以定为查账征收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账簿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企业营业成果,即定为核定征收。
四、企业申报后无法提供凭证能否核定征收?
企业申报后无法提供凭证不能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而这里已经申报了,但无法提供凭证,不能核定征收了。
五、核定征收企业注销?
有企业咨询,核定征收企业,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已经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核定缴纳,账面还有未分配利润,企业要注销,怎么处理?目前,各地对核定征收企业按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比例核定征收利股红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附征的形式,对账面反应股利分配也不再补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核定征收企业的股利分配不是按实征收,而是采取平时附征的形式,虽然督促缴纳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规避了涉税风险,给管理带来了漏洞。 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注销税务登记时,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的纳税申报,这样对账面非分配利润作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规定了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都要进行清算所得的申报,将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要求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都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与是否为核定征收没有关系。因此,核定征收企业注销时,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1)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在实际征管中,也出现这种情况,企业因为核定征收,不按规定将成本费用准确入账,经常存在费用未记账情况,收入按照发票准确记账,导致未分配利润虚增,这部分虚增的未分配利润也会导致清算个人所得税的增加。
六、建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七、核定征收按收入总额的多少,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因此,核定征收的应税收入总额应当包括上述收入项目,但不含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八、汇总纳税企业是否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汇总纳税的企业不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在汇算清缴时怎么申报?
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在汇算清缴时申报程序: 按顺序填写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核定征收收入明细表》(2014版)、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提交申报→接收回执,确认电脑审核通过、提示申报成功。
2、税收优惠提示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14】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国税函2009【377】号、财税2009【069】号等文件的规定,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免税收入优惠和申报不征税收入。
十、工程类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工程类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工程类企业是指在建筑、装饰、市政、交通、电力等领域从事工程建设、施工、设计、咨询等相关业务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要缴纳所得税,但税务部门对于这类企业的税收核定和征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针对工程类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税务审查等方面。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内容。
办理税务登记
工程类企业在开展业务之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是企业纳税人身份的认定,也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前提。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工程类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税务机关会根据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来认定企业的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
工程类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申报主要包括填写纳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等。根据工程类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进行一些附加申报,如特定业务的申报、油气资源税的申报等。纳税申报涉及到的具体流程和表格可以在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找到。
会计核算
工程类企业在纳税申报之前,需要进行精确的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也是企业税务填报的重要依据。工程类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包括项目成本核算、工程进度核算、工程收入核算等。只有通过准确的会计核算,企业才能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税务审查
税务机关对于工程类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审查,是确保税收征收的公平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税务审查可以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抽查等方式,对企业提交的纳税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的重点通常包括企业的收入、成本、税前扣除项目等。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会计凭证、票据、合同等材料,以核实企业的纳税行为是否合规。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虚假申报,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进行处罚并追缴欠缴的税款。
总之,工程类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税务部门对于这类企业从事业务过程中所得的税收核定和征收。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核算,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只有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企业才能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国家的税收秩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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