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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土地上大棚政策?

131 2024-02-13 12:06

一、山东省土地上大棚政策?

蔬菜大棚补助政策:(1)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温室大棚。新建日光温室每栋补助1万元,新建春秋大棚每栋补助0.2万元,新建智能化自动调控联栋日光温室每亩(棚内面积)补助2万元。 整体的补贴标准是在2元/㎡左右,或者是按照大棚总设施造价的25%左右。还需要说明一点的是,由于各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价格上是有一定偏差的。 

二、土地增值税有哪些减免政策?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三、山东省德州市农村土地补贴政策?

一、德州市区每亩1600元,禹城市每亩1400元,其它县(市)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均为每亩1000元。

二、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围墙 砖墙 2.5米以上 75元/米 旧料归原主 2-2.5米 65元/米 2米以下 55元/米 坯墙 2.5米以上 40元/米 2.5米以下 35元/米

2、畜禽舍 砖混结构 70-8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30-40元/平方米

3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150元/座 包括迁葬工程费

4、 温室 大棚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含附属屋) 25-35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塑料薄膜棚 10-20元/平方米

5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800-10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石拱桥 800-1200元/平方米

6、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300-500元/米,石拱涵跨径1-4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 1000-1400元/米

7、 水井 手压井 120元/眼

(1)补偿费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等包干费用。

(2)废井按补偿标准的50%计算。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 下管井 180元/米 砖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2000元/眼 深10-20米,直径≥2.5米 4000元/眼 机井 深20-50米 150-180元/米 深50-100米 200-230元/米 深100-250米 260-280元/米 深250米以下 300-330元/米

8、乔木 幼树、胸径小于3cm 2元/棵 树归原主。特种用途材补偿价格另议。 胸径5-10cm 25元/棵 胸径10-20cm 40元/棵 成材树胸径大于20cm 45元/棵

9、果树 苗木 2元/棵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枣、葡萄等树种,树归原主。 幼龄期(未结果) 30元/棵 初果期 180元/棵 盛果期 250元/棵 衰老期 150元/棵

葡萄 幼龄期 (未结果) 5元/棵 初果期 10-20元/棵 盛果期 20-30元/棵

10 、灌木 一年生 2元/墩 多年生 3元/墩

11、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或通讯广播线路 1000元/杆 包括线杆、电线等材料损失、迁建工费。

12、砖瓦窑 18—32门轮窑 8000元/门 包括烟囱及烘干室。 老式土窑 10000-20000元/座

13、苗圃 杨、柳、桐树类 3000元/亩 树归原主,补偿费为移栽及损失费。 松、柏类及 其它观赏、经济树种 4000-5000元/亩

14、 塘 鱼塘 5000-6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藕塘 3000-4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

四、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征税范围不同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4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3、扣除项目和计税方法不同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的余额,实行的是税款抵扣制。同时规定了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要先根据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总额与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出增值额,然后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即增值率,再依据增值率对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农村土地政策?

8年农村产权经验,不邀自来。

第一,国家在农村产权上仅有框架性、指导性的政策。具体执行还要看地级市和县一级的条例、意见等。

第二,农村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这个集体就是农村的最小单元:村民小组。可能有部分情况部分产权是归上一级村或者社区所有。但觉得不是个人所有。

你说的土地大致是要分三类:宅基地、耕地、林地。另外还有自留地、自留山不讨论。

宅基地使用权。不会说你迁走了就拆你房屋收回土地。你原始户口在那里,那房屋就有你的份(除非:你父母明确没有你的、产权证上没你名字、已买给同集体成员等情况),待你的使用权到期,才会消亡。(如果权属人合法消失且无继承的,那集体直接收回)

耕地、林地。在你和你的户流转权到期前都是你的使用权。如果有集体统一经营或者收受政策补助的,由集体统一分配收益。

然后说收回的事。

有几种可能国家可以收回:重大基建、公益和民生工程,国防等等国家层面原因的,会强制收回,但会按县级及以上的征收征用标准给予补偿。

当然,因为农村土地的法人是村民小组,土地赔付针对的就是小组而不是某村民,只有涉及地面以上的,由村民全权拥有的东西才会给你补偿,比如:房屋、自建沟渠、鸡鸭猪、农作物等等。

集体收回的。很少会出现集体不合道理的收回,如果有这种情况,上诉乡镇主管部门。可能收回的情况一是上一条国家征收的原因;二是集体因为权属调整、重新分配的原因收回,但都要有村民大会讨论、公示等等程序,程序不到或不当也可以上诉。

以上吧。

六、河北土地收回政策?

第三十七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征收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十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条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条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 土地被征收后应当核减所征收土地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征收时,未收获当年作物的,当年核减;已收获的,下年核减。

第四十三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除依法应当报国务院批准的外,其供地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四条 有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没有条件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以协议方式有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拟订供地方案,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七、南充土地确权政策?

本次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确定农户家庭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四至等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

对部分农户原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损毁或因种种原因没有与发包方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只要该农户二轮土地承包事实清楚,其他村民认可,没有矛盾纠纷的,可以按照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规定,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八、永川土地回收政策?

违法流转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农民对同一片土地存在纠纷无法进行确权,这块土地将被收回。没有继承人的房屋将被收回。

九、一九七六土地政策?

你好,1976年,中国实行了新的土地政策。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增加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2.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长期稳定政策,保障农民长期稳定经营土地的权益。

3. 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的权利,鼓励土地的流通和集约化经营。

4. 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土地执法等制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5.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水平。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也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转让土地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核定吗?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一律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区分是出让地还是划拨地,只要符合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就需按规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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