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交易手续费吗?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不包括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属于销售费用。
二、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项目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非房地产企业不加计扣除。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三、购买土地没有凭证可否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不能,要实行核定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五、江苏土地增值税不可加计扣除项目?
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一)根据《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
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2.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人防建设经费能否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实际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能够税前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到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人防建设经费,不能税前扣除。
七、工程概算中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都包含什么内容?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包括各类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劳务分包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按建设工程中标价分段计费,建设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2‰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部分,费率为1‰;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各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50%
八、土地出让金没有财政票据能否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不能,要实行核定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中,工程达到多少,可以扣除开发费用和加计扣除?
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在租赁土地上建设项目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审批部门材料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后,如方案需要修改,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批;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符合条件后,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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