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做好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大项目顺利开工复工,落地生根,经过充分的前期筹备和安排,我们将于近期启动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安全防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同时,我们将针对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做好施工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为保证施工工作的稳步推进,倾尽全力,确保项目圆满成功。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对?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知识点
1、此准则于2016年10月27日经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准则一、坚定理想信念。
必须加强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
准则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
准则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准则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准则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准则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准则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准则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准则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准则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准则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准则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三、关于认真做好运动场项目建设的通知?
回答如下:各相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运动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识和重视。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的需求,加强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加快了运动场项目建设的进程。
为了更好地推进运动场项目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通知:
一、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制定、预算编制等,确保项目的科学合理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环保和安全,加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三、要加强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运动场项目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的热情和参与度。
四、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后期管理和维护,确保运动场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使项目建设取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和沟通,共同推进运动场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以上通知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确保运动场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
四、关于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关于XX隐患整改的通知2017年4月XX日,XX部门对XX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XX公司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
2、
3、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保证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要求XX公司立即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请于2017年X月X日前书面反馈至X部门。
X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停产停业整顿。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五、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职称评审人员、申报人员:
根据厦门市人事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将在本文中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以确保您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顺利进行。
一、关于职称申报材料
根据厦门市人事局的规定,职称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个人简历
-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 工作业绩材料
- 推荐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请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职称评审流程
职称评审的标准和流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厦门市人事局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是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标准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 评审分为申报初审、资格审核、材料评审和面试等环节。
- 评审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由厦门市人事局做出决定。
各位申报人员需要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并且主动配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才能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关于职称评审时间
根据厦门市人事局的要求,职称评审时间将根据申报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安排。
具体的评审时间将以厦门市人事局的通知为准,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关于职称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评审意见和分数,最终由厦门市人事局发布。
评审结果一经公布即为最终结果,对于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申报人员可以按照厦门市人事局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诉。
五、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
职称评审是对申报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一次全面评价,是对个人能力的认可和肯定。
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不仅对申报人员个人的职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有助于促进各行各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六、关于职称评审的倡议
为了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厦门市人事局呼吁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发现任何不正之举和违规操作及时进行举报。
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职称评审工作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以上就是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详细解答。希望各位申报人员能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积极准备,祝愿大家在职称评审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是否已经废止?
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劳动关系
【分类细目】 劳动合同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6.10.31
【实施日期】 1996.10.31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七、请问1996年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 现在失效了吗?
因没有任何法律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问题,则该通知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我国的大部分行政通知都处于此状态) 举例如下: 因《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的规定已经失效。但是,《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第5条“5.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第9条“9.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依然适用。八、商务部等 17 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这会对汽车销量产生哪些影响?
能不能搞清楚情况,不是缺优惠,是缺钱……
九、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4条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四条 【再审中的新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出“新证据”的规定。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涉及“新的证据”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只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所谓新发现,应当是指在此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不存在而在结束之后才出现的;或者庭审结束之前虽然出现、存在,但从具体情况出发,根据当时的条件等诸多因素当事人无法知晓该证据已经出现,而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提出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的规定,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时间也应在两年内提出,超过两年才提出的证据,即使是新的证据也不再具有“新的证据”的法律效果。
十、关于别墅项目建设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建科函[2019]5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别墅项目建设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为住建部建科函〔2019〕57号,落款时间为2019年4月3日。
据公开报道,目前国内的福建、黑龙江、云南等省份的住建厅已向省内各地转发了住建部要求。湖南方面目前暂未正式发布相关文件。不过,4月24日,潇湘晨报记者向湖南省住建厅核实相关情况时获悉,目前该厅正在就此起草相关通知。可见,这个文件应当是真实的。-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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