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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产管理计划?

204 2024-01-03 07:47

一、什么是资产管理计划?

指的是一般是公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子公司、券商、私募基金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固定收益类或权益类投资产品。你可以下载Beta理财师APP里面产品库看看了解下。

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什么?

1、客户人数不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只接受一位客户的委托,客户只有一位。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有很多位同等需求的客户。

2、发起的原因不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发起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是投资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根据自己的资产发起的。

3、产品类型不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类型:SOT类、票据类、特定收益权类、银行间市场类,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类型:资产证券化或创新型。

4、申购下限不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申购下限:资产净值不少于100万,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申购下限:合同约定,一般起点较高,大额认购。

5、自有资金参与限制不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禁止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定向计划,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计划管理人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同一计划受益凭证总金额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与多个专项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计划管理人净资本的15%。

三、什么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受前款规定限制。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四、有限合伙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区别?

发行主体不一样:

有限合伙基金一般为GP管理公司发行

信托计划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一般为券商发行

五、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比信托更安全吗?

中小企业通过保理融资是由目前的市场环境决定的。 金融机构层面:银行对于新增贷款目前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使得中小企业需通过保理

六、资产管理计划和信用担保账户都是什么?

资产管理计划是由券商、基金子公司等发行的理财计划。

信用担保账户是指开立的担保账户,类似风险准备金账户。

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吗?

  

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要看双方的理财协议合同上的约定呀;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某个单位或机构独立出资交由投资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来单独管理,获取受益的方案。

资产管理业务分集合理财、专项理财和定向理财三种。专项资管计划简称ABS,主要非金融企业,证交所等交易,主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是指可以获取基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八、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规定?

  资产管理业务,一般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开办的资产委托管理,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发展的新型业务。国外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大都愿意委托专业人士管理自己的财产,以取得稳定的收益。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建立附属机构来管理投资者委托的资产。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交给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避免了因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不足而可能引起的不必要风险,对整个证券市场发展也有一定的稳定作用。  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运作程序如下:  (1)审查客户申请,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文件,井结合有关的法律限制决定是否接受其委托。委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但商业银行由于不能从事信托和股票业务,因此不得成为委托人。还有一些基本要求,如个人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机构委托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对其所委托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一般还须达到受托人要求的一定数额。一些按法规规定不得进入证券市场的资金、如信贷资金、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和J国家指定专款专用的资金都不得用于资产委托管理。  (2)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中将对委托资金的数额、委托期限、收益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等做出具体规定。  (3)管理运作。在客户资金到位后,便可开始运作。操作中应做到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骗取客户收益。同时还应遵守法律上的有关限制,防范投资风险。  (4)返还本金及收益。委托期满后,按照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要求,在扣除受托人应得管理费和报酬后,将本金和收益返还委托  在国际上,对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目前,我国只对资产管理业务中的证券投资基金制定了专门的法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3)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  (4)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5)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  (6)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设计知多少?

一、结构化产品的定义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存在一级份额以上的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由资产管理合同另行约定的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资产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提供有限风险补偿,且不参与收益分配或不获得高于按份额比例计算的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若存在中间级份额,应当在计算杠杆倍数时计入优先级份额。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应包含“结构化”或“分级”字样,资产管理人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充分披露和揭示结构化设计及相应风险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风控措施等信息。二、杠杆倍数限制不同类型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出下述限制:1、股票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等股票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是指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含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等股票类资产,但相关标的投资比例未达到相应类别标准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对于混合类杠杆倍数也设定为1倍,主要是为了防范以“假混合真股票”类产品规避前述规定情形出现2、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是什么意思?

首先,集合计划,是指证券公司发行的,募集投资人资金进行投资操作的类似于基金性质的理财产品。集合计划的推广期是指产品成立以前的销售期,也就是从产品开始销售到销售结束的这一短时间,销售结束后,若符合成立要求,则该产品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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