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根据现行土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的扣除项目时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法规的其他扣除项目(比如加计扣除部分)。 贵公司发生的由于合同违约(如不能按时交房)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不属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
二、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由谁承担?
只能是大概!
土地增值税=【销售价(评估价)—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x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公式给你,楼主自己算,各地有小差异!
换句话说:土地增值税是对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进行征税
三、关于增值税开票系统金税系统怎么备份?
打开金税盘,点系统维护-执行数据备份-系统就会把当前的数据,备份到指定的硬盘备份目录中。
四、土地三金指什么?
土地三金指的是:
1、土地流转获租金。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合作企业综合开发,获得土地租金,田、地每亩每年租金分别为400元和300元,并逐年递增2%。
2、入园打工挣薪金。3500亩种植养殖产业园及乡村旅游开发,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有劳动力的农户入园务工,获得薪金。
3、加盟会员分股金。农户资金入股合作企业成为会员,同时可利用宅基地、住房入股或自主发展旅游产业等获取股金或收益。
五、贫困户在金三系统如何录入?
贫困户在金三系统录入方法:
1、进入下载好的金三系统后,就要开始初始设置了,第一步录入单位的信息,选择网络申报模式后点击下一步。
2、到了第二步,系统会自动显示办税的基本信息,直接点击下一步,输入办税员的基本信息,带有*号的必填。
3、下一步后就是设置登录密码,要求八位数到十二位数,密码需要字母加数字或者符号。
4、下一步后设置数据自动备份,这个一般是不用修改的。
5、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检测升级,需要一段时间。
6、升级完后我们就可以登录,输入开始设置的密码。
7、登录进来后就可以进行后面的操作了
分享
六、增值税发票系统金税盘怎么安装?
1、打开包含“开票系统”的文件夹,双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2、启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安装。
3、在欢迎使用页面,点击“下一步”。
4、阅读完“用户许可协议”,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
5、请输入您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开票机号码,点击“下一步”。本例我们输入的纳税人识别号是模拟号码。
6、然后输入六位数的发行税务机关地区编号,点击“下一步”。
7、选择安装路径,我们建议安装在C盘以外的盘上,点击“安装”。
8、安装进行中。
9、安装按成,您可以立即运行开票软件,也可以稍后再运行。
10、首次运行开票软件时,请设置管理员的密码,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并进行初始化工作。
七、合同违约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在所得税计算时可以扣除。
根据现行土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增值额时的扣除项目时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法规的其他扣除项目(比如加计扣除部分)。
贵公司发生的由于合同违约(如不能按时交房)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不属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
八、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又有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如何处理?
达到清算期限时,成本未取得等原因,先按又取得的成本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后期重新取得成本发票,只要是真实的,可重新清算,退税当然也是可以的。不过要和税务管理员联系沟通。九、贷款利息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可扣除吗?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利息支出的扣除,税法采取了比较宽松的处理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1.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超过货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均不允许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扣除比例(5%以下)+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
2.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不得单独计算,而应并人房地产开发费用中一并计算扣除。在这种情况下: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扣除比例(10%以下)
十、土地出让金没有财政票据能否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不能,要实行核定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