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有哪些?
(1)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
(2)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3)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 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5)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6)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拔在内)集邮商品,不征增值税。(7)血液中心(站)供应临床用血浆,暂不征增值税。二、存款利息为什么不征收增值税?
不交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法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 存款利息。
三、外国怎么征收增值税?
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7号》和署税发[2005]398号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的减免税,包括减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上述免税物资的范围不受国家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的限制。
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我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
1、销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
2、捉供加工、修理修配芳务。
3、相关的应税服务。具体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
4、销售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五、征收项目和征收品目怎么填?
征收项目和征收品目是指代征代扣单位应按不同的征收项目、征收品目、不同的注册类型分别填列。
征收项目指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护费
征收品目就是指你的开票项目:例如文化教育、饮食业等。
所属期就是指你所开票的月份。
六、征收项目和征收品目怎么填写?
征收项目和征收品目是指代征代扣单位应按不同的征收项目、征收品目、不同的注册类型分别填列。
征收项目指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护费。
征收品目就是指你的开票项目:例如文化教育、饮食业等。
所属期就是指你所开票的月份。
七、是不是属于增值税的“打包”转让中不征收增值税的?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严格地来说,打包资产转让不是一个规范的税法术语。只是我们的一个习惯性称呼。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第一条第(二)项第5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我们就将其称为打包资产转让。在打包资产转让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打包资产转让涉及的货物转让,我们一般引述税务总局2011年13号公告。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仔细看看,两段文字表述大同小异,但是36号文较之13号公告其实缺少了依据提纲挈领的定性文字“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也就是说,13号公告首先就是界定打包资产转让不属于征税范围,然后在引出后面“其中”的结论。36号文则不然。我们在看看所谓通过政策平移,回眸到营业税时期的51号公告。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这里也有对打包资产转让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定性。
八、增值税的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及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
销售、进口有形动产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二、销售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象为有形动产)
三、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7 项)
四、销售无形资产
包括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
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 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七、交通运输服务
1.陆路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2.水路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干租、光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3.航空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航天运输管道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
4.其他特殊规定
1、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2018 年1 月1 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
缴纳增值税
八、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九、电信服务
1.基础电信服务
语音通话服务,及出租出售宽带、波长等网络元素
2.增值电信服务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
十、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扩容费等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4.装饰服务
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特定用途的工程
5.其他建筑服务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均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十一、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各种利息性质收入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购入基金信托理财等资产管理产品
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十二、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
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会议展览服务(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
4.物流辅助服务
a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和航空服务(航空摄影、航空培训等)
b港口码头服务(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等)
c货运客运场站服务(中转换乘、车辆调度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等)
d打捞救助服务
e装卸搬运服务
f仓储服务
g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
a融资租赁: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业务服务
b经营租赁:需区分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光租、干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将车辆、飞机等动产的广告位出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将建筑物等不动产广告位出租—不动产经营租赁
车辆停放、道路通行(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不动产经营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翻译服务、市场调查属于“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如: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1)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 ”缴纳增值税
9.其他现代服务
(1)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2018 年1 月1 日起,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 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十三、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包括文艺表演、文化比赛,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提供游览场所等
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2.教育医疗服务
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
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按“餐饮服务”计税;
(2)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按“住宿服务 ”计税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九、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吗?
有的,销售货物主体税为增值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否则查帐征收,(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薄的;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需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帐薄或挋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薄但帐目科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 个体户基本都是核定征收。
十、什么是增值税,如何征收?
1、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即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时,向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收取的销项税金与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金之差为增值税税金。2、增值税征收的对象: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增值税纳税人,都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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