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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朝代?

184 2023-11-27 03:14

一、以物易物朝代?

魏晋时期朝代更换频繁,社会动荡,国家林立,所以货币繁多杂乱,货币价值不稳定,社会生产力受到破坏,所以会出现以物易物。

比方说吧,你今天拿一个铜钱买个包子,明天包子要两个铜钱了,而且每天都变幻,那么人们就不用铜钱买东西了,不保值啊,就采用以物易物了。

二、以物易物合法吗?

以物易物在特定情况下是合法的。原因:以物易物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交易的双方是否达成了共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在某些部落社区或者在私人之间的交易中,以物易物是完全可以合法的。但是在一些商业行为中,以物易物不一定能够达到交易公平和法律合法的要求。因此,在商业交易中,我们更倾向于使用货币的形式进行交易。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应该遵守相应法律,确保我们的交易是合法的。

三、以物易物的平台?

以物易物的交易平台就是指,以物换物,顾名思义,就是指用自己已有的物品/服务与别人交换。

以换取别人的物品/服务,是一种现有贸易模式出现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

早于人类会使用货币作买卖之前,人类已经懂得以物易物。以物换物不同于买卖,并没有使用任何金钱作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场等价交换。

而在现今天社会,以物易物是一种视同的销售行为,它是指销售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四、以物易物抵账的成因?

以物抵债方兴未艾的主要原因

  1、法院方面。以物抵债可以相对缓解执行积案压力,一方面可给申请执行人一个“说法”,另一方面,执行人员也乐于采用。因为受地方保护等的影响法院依法办案受到较多干扰,加之有的执行人员针对上级法院关于严格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运用的规定,无所适从或是矫枉过正,不敢再去“捅马蜂窝”,惹怒被执行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职工,藉口“稳定”而更愿意促成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以物抵债。

  2、申请执行人方面。申请执行人普遍存有一种“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心态。有的担忧执行不着现款,陷入执行“马拉松”,与其债权挂在账上,且得耗费人财物与法院办案人员“同办案”,倒不如部分让步接受被执行人提出的以物抵债;还有的申请执行人吸取了不接受以物抵债,而被执行人宣告破产后受偿率低甚至为零的教训,便主动退让接受以物抵债或寄希望于法院能查封、扣押到实物,然后以物抵债。

  3、被执行人方面。多数被执行人抱着能拖则拖、“借鸡生蛋”的心态,不愿主动还债。甚至有的还振振有辞地宣称:自己也是“三角债”的受害者,也面临着破产倒闭、“厂停人散”的局面,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职工的生活谁解决、职工上访怎么办等等。但是,在法院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实物的情况下,方无可奈何地提出以物抵债,但仍设法抬高抵债物的价格。

  4、“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

  5、公物拍卖机构未严格按照《拍卖法》所规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程序进行拍卖。如有的变相提高拍卖费用,损害了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也造成执行案件中的当事人不愿选择委托拍卖以抵偿债务的后果。

五、以物易物的古代来源?

追究以物易物也可以追溯到六七千年以前,属于早期仰韶文化

在远古时代,以物易物便是最原始的交易方式,面对面的来获取商品或者食物,各取所需,互蒙其利。但这种以物易物的概念随着货币的诞生而慢慢式微,人类开始利用货币来进行交易,购买不同的商品。

“以物易物”这个词大家肯定不会陌生的,指的就是用自己已有的物品交换他人已有的物品,在一般等价物正式被使用以前,人类最开始的贸易方式其实就是以物易物,古代以物易物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

六、以物易物可以开票吗?

以物易物可以开票,

在进行以物易物的时候,需要双方互相开票的。因为你们是需要互相交税的,你在卖出你的产品的时候,就需要确认你的收入同时确认销项税额,而你够进来的货物,是需要确认你的材料,同时确认你的进项税额。销项减去进项就是你应该缴纳的税额。

七、以物易物的经典案例?

问题:以物易物的经典案例?

答:古代物物交换的故事如下:

1、以城池换和氏璧:秦昭王得知赵惠王得到价值连城的和氏璧,假装愿接受以15座城池来交换和氏璧。赵惠王派蔺相如前去交易,秦王拿到和氏璧后而不谈城池交换事宜。蔺相如设计骗回和氏璧,并派人连夜将它送回邯郸城。

2、以红纱换炭:太监手里拿着文书,嘴里却说是皇帝的命令,吆喝着牛朝皇宫拉去。一车的炭,一千多斤,太监差役们硬是要赶着走,老翁是百般不舍,但又无可奈何。那些人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朝牛头上一挂,就充当炭的价钱了。

3、交换子女:指春秋时宋国被楚国围困,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吃自己饿死的孩子,但是为了生存,俩家交换子女,作为自己的食物。

八、以物易物如何赚取利润?

以物易物的基础为对物的需求,不是价值,交换到价值高的,就有利润了

九、以物易物是哪个国家?

通过“以物易物”的模式,让伊朗继续出售石油并进口其他产品或服务。

十、以物易物北魏的原因?

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统一并长期统治北部中国的政权,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它的灭亡值得深思。

北魏不能解决统一货币的流通问题,是其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北魏孝文帝虽一直因促成迁都,而被后世学者判定为促使北魏灭亡的元凶。但实际上北魏过去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不统一才是其迁都的根本原因,迁都本身是正确的选择。

北魏皇帝普遍寿命较短,导致皇帝登基年岁较小更存在大量不正常死亡的案例。这些原因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北魏王朝的国运发展,侧面注定了北魏灭亡的命运。

而针对这些影响北魏灭亡的原因,需从北魏的货币体系、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不匹配、北魏诸帝寿命均太短这三个部分进行了解。

一、北魏的货币体系

1、太和五铢

北魏从建国初到太和年间,社会上并不流通钱币,贸易往来都是“以物易物”,各地土产不同,贸易方式也不一样。直到高祖太和十九年才开始铸造“太和五铢”钱,并且诏令京城及各州县镇都通行这种钱。

然而实际上,“太和五铢”只局限流行于京城,像徐、扬等地市场就没有流入,同时京城西面、北面各地州镇也没有使用钱币。不仅如此,到了世宗永平三年,又铸五铢钱。肃宗初,京城及各州镇有的铸新钱,有的不铸,有的只用古钱而不另外新铸钱。

2、永安五铢

孝庄帝永安二年再次改铸“永安五铢”新钱。这种货币的不统一使得商业贸易往来不畅通,商品贸易流通受到相当程度的阻隔。

再加上交通运输的限制,各地区之间不能建立起稳定的地区间贸易和交流关系,而这种关系又成为地区间联合或统一的经济基础。

3、杂乱的货币体系

北魏后期,徐州使用当地土钱,河北各州镇没有新铸五铢钱,旧钱币又被加以禁止,只好使用单线的缣、粗疏的布,河南各州通行钱币,不过不在禁限之列。

终北魏一朝,始终没有统一的货币通行于国内,太和钱、新铸五铢钱、古钱以及缣、布等同时并行,货币的杂乱使得民间私铸成风,屡禁不止。

货币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价值越来越贱,极大地扰乱了经济市场,而经济市场的紊乱则会动摇国之根本。

二、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不匹配

1、平城

平城作为都城,一直是北魏王朝的政治中心,但是它的经济实力却不足以支撑它成为国内的经济中心。如果一个首都没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障,那么一旦遇到经济上的大困难,对于立于首都的国家政权来说将会是毁灭性的打击。

平城地区农业发展的限制条件较多,是农牧混合区,“牧区大多无法辟为农区,而农区却一般都能变为牧区。所以农牧界线往往随着游牧民族的南迁而南移,却不能随着农业民族的北上而向北推进”。

因此,随着北魏王朝封建化的深入发展,以平城为都城已经不能达到北魏王朝“以农立国”的根本要求。

2、洛阳

与平城相比,洛阳水源充沛,土壤肥沃,一直是生产力极为发达的高度农业区,即便经历战乱,战后也能很快恢复元气。

对于孝文帝迁都洛阳一事,众多史料均认为该事件是促使北魏灭亡的重要原因,但是我以为孝文帝此举正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是使北魏王朝长治久安的正确举措,是百年大计。

3、六镇地区

平城脆弱的经济链无法保证作为政治中心的都城所拥有的庞大人口的粮食供应,更没有辐射全国的经济实力,甚至辐射平城周围地区都无法办到,每当发生饥荒,京城饥民就得去别处就食。

六镇作为拱卫京师的军事重镇,其将士的军粮供应一直是北魏王朝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平城并非北魏的经济中心,经济实力有限,再加上运输粮草的困难,六镇已经成为北魏王朝巨大的经济负担。

北魏前期,政府对六镇地区投入了大量经济援助,北魏朝廷也为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所以孝文帝迁都洛阳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

平城的自然条件恶劣,交通条件也不便利,这些都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落后会限制政治功能的有效发挥,而政治中心也必定要控制经济中心才能维持自己的存在,孝文帝迁都的用意也正在于此。

三、北魏诸帝寿命均太短

1、短命的北魏皇帝

了解北魏历史后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即北魏从帝国的建立者道武帝开始到末代帝王孝武帝等诸帝均很短命。其中,寿命最长的太武帝拓跋焘也不过才45岁。

寿命最短的孝明帝元诩则仅仅只有19岁,而北魏诸帝的寿龄平均值也仅仅是29岁,这比中国224位已知确切寿命的帝王的平均年龄39岁还整整少了10岁,实在令人有些吃惊。

2、非正常死亡数多

北魏诸帝中,非正常死亡的有九位,恭宗拓跋晃虽然不是直接死于非命,但也是因受奸臣迫害而过度忧虑而死,而敬寿帝拓跋余由于只当了八个月的皇帝,《魏书》里也没有作纪而只做了传,且生年不详。

因此没有统计在内,不过他比他最大的哥哥拓跋晃晚死一年,而拓跋晃生于428年,由此可以推知,他最多活25岁,也是他杀,属非正常死亡。

其他朝代因为变故也有短命的皇帝,但却不像北魏这样,皇帝短命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个王朝或政权,皇帝的寿命肯定会影响政权是否长久。北魏诸帝的英年早逝,也使得北魏的国祚不能持续更久。

北魏向上澄清“五胡十六国”遗留下的北方乱局,向下奠定了隋唐盛世的根基,它的历史地位不容抹杀。从立国伊始,由于没有选择经济中心作为都城,而且迫于六镇的重要地位而在财政上采取“输血模式”供养六镇,所以逐渐走上了畸形发展的道路。

北魏国内货币的杂乱以致未能形成统一的商业贸易市场、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不匹配以及诸帝的短命是北魏灭亡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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