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土地款吗?
土地使用权与在其上的建筑物,是要分开核算的。
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这样,从价征收房产税时,只按建筑物的原值为计算基础。土地使用权不纳入计征范围。但是,当外购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一并购置,如果确实无法将土地使用权价值分离出去,这时就要一并计入固定资产,此时,按全额计征房产税。二、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增值税?
不是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以广告费收入做为计税依据的。
三、环保税计税依据?
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污染当量数。应税大气污染物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税。应税水污染物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税;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税。
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
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每月统一定额税。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四、耕地占用税是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吗?
耕地占用税不能作为征收契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五、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含税加还是不含税价格?
是不含税价。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六、计税依据什么意思?
计税依据也称为课税依据,是用于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根据,也是征税对象的量化表现。计税依据作为税制构成要素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其实质在于通过正确的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有利于纳税人对税务工作内容的进一步了解,同时也有利于简化税务机关的征收手续,加强了纳税人参与税务工作的积极性。
计税依据主要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其中从价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实物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七、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工会经费的减税和税收管理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工会的经费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方法是:年度的工会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超出部分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企业工会的经费在支出方面也有一定的管理规定。比如工会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使用一定要提供支出票据等财务凭证,并在每年年底对工会经费的财务账目进行公示等。
因此,在运用工会经费时,企业应当注意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的规定,具体操作应当以当地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和工会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简易计税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身份,也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一般纳税人默认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13%,9%,6%,0%。小规模纳税人默认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3%(特殊业务5%)。
根据税务局规定,一些特定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方法,适用3%的税率(部分业务是5%)。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步骤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简易计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比如,开票收入是103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为103÷(1+0.03)×0.03=3万元。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一旦选择针对某项业务采用简易计税,那么36个月内不能改变;
2.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需要独立核算,与该业务有关的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需要记入成本;
3.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只能按照简易计税的征收率(3%或5%)开增值税发票(专票或普票)。
九、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1、
(1)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2)公式为: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加计扣除、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的预征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对其预征土地增值税。
(2)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在次月10日内携带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买卖(预售)合同等资料主动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预征税款以纳税人每月申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含预收款、定金)乘以预征率计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2%。
(4)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税。
十、增值税简易计税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行为;
2、一般纳税人发生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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