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不动产租赁增值税可以的抵扣吗?
具体需要看情况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上面的税额是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取得的发票上面的税额是不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二、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区别?
1、租金标准不同.
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2、修缮责任不同.
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违约责任不同.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三、不动产租赁办法?
一、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四、增值税分类中,融资租赁为什么属于租赁服务?
白话一点说,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买下标的物,你们来租用标的物,付给租赁公司的是租金。
五、不动产经营租赁解释?
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解释是适用于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在适用范围内。
六、房屋设备租赁增值税税率多少?
一、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为9%,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
①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②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③ 自2021年4月1日所属期起,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④ 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
二、企业出租不动产需要交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税率5%;
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 印花税: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4. 企业所得税:收入合并到企业利润中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6. 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出租的不动产,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根据当地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七、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的区别?
区别:
1、税率不同,有形动产租赁: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不动产租赁: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0%。
2、有形动产租赁处理,作为有形动产租赁的区别。动产的权利转移一般是伴随着物质的空间转移的,即交付。
3、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一般没有伴随物质的空间转移,即仅发生登记变更。但是动产和不动产之间有的租赁专业表述: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的。
4、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
八、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2020?
2020年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11%。
九、不动产租赁合同到期?
一、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在房租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向出租人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的。我们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二、租赁合同期满,双方都不愿意再签合同。
一般面对租赁期满的时候,出租人会觉得房租有点低,要求增加房租,或出租人觉得自己的住房面积有点狭小,不再将房租出租,承租人不愿意增加房租或者由于工作地点变更的原因不愿再继续承租,那么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要搬出房屋。
三、租赁合同期满,一方愿意继续,另一方不同意。
出租人不愿意再继续出租房屋给现在的承租人,比如嫌房租有点低,希望增加房租,可是承租人不愿意增加房屋,希望以原来的价格继续承租。原来的承租人拥有优先承租权,可是优先承租权是在出租人出租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他比其他人拥有优先承租权。例如,出租人要求增加房租,承租人也同意,可是出租人却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那么出租人就侵犯了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如果承租人不同意,那么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就完全合法。不过,出租人应该给承租人必要的期限寻找房屋。
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房屋,那么承租人应该提前告知出租人,让出租人提前做准备,比如张贴租赁房屋广告等。
租赁合同的续签,很多时候属于一个新合同的订立,这需要双方的协商一致,协商达不成一致,很多时候只能让原合同到此结束,大家各自为各自做准备。
十、不动产租赁收入确认条件?
出租不动产含免租期怎么确认收入?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因此,如果出租不动产含免租期,会计处理时,可将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月分期均匀计入当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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