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享有附加税免征政策吗?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是?
1、营业税的纳税人有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所谓应税劳务是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从事上述业务就应该缴纳营业税,不同的税目税率会有差异,税率在3%到20%不等。
3、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残疾人用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按照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包括(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所以一般纳税人销售残疾人用品不免征增值税。
四、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还得缴纳营业税吗?
公司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增值税计算缴纳城维税、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是针对服务业征收的税种,由于你公司从事的销售货物业务,属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个税不超多少免征?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前提下,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免征增值税。
1.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服务业,年销售额不能超过500万,如果是商品销售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80万,如果是生产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50万。
2. 对小规模而言,我记得以前有个规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那现在小微企业的标准都上调了。
3. 小规模的季度免征增值税的9万,不管是服务业还是零售行业,都是9万
六、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七、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上述规定。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依据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及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1、城建税:当月缴交的增值税×7%;
2、教育附加费:当月缴交的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费:当月缴交的增值税×2%。
九、纳税人批发零售图书免征增值税吗?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第四款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如:企业销售图书取得100元,根据开具的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2.会计处理不需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也不存在结转“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十、房屋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样吗?
出售继承房产,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继承的房产,根据目前的政策如何征税,整理如下:
1、普通住宅,满5年免征营业税,如系家庭唯一一套住宅,免个税,如非家庭唯一一套住宅,1%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2、普通住宅,不满5年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1%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3、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2%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4、非普通住宅,满5年全额5。65%的营业税,如系家庭唯一一套住宅,免个税,如非家庭唯一一套住宅,2%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特别说明:对于继承得来的房产,因取得成本为零,故对于该部分房产来说,征税时所指称的全额与差额实际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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