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社保少缴怎么补缴?
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在社保局填写好社保补缴申请书,并提交;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
当社保出现断缴时,通常有这三种补缴方式:1、社保局补缴:直接去社保局办理补缴,既可以补缴城镇职工社保,也可以补缴城镇居民社保,但这仅限本地人办理。
2、单位补缴:可以选择让单位帮你补缴,前提是单位愿意帮你申请补缴。
3、中介代缴:选择一个合适的社保代理机构为你缴纳,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补缴办法,但缴纳的数额会很高。二、社保补缴的费用如何计算许多人以为,社保补缴只需要把原本需要缴纳的费用补齐就可以了。事实上,并非如此,补缴要加收利息和滞纳金。根据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8.25%。同时,补缴养老保险,除了需要补缴所欠本金,还要补缴欠缴本金在欠缴期间的利息。以前养老金个人账户利息在2%—3%之间,2018年之后提升到8%以上。不过,缴纳的利息会计入个人账户,受益的依然是参保人。
三、单位未缴或少缴公积金怎么投诉?
单位有理由给职工少缴公积金吗?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却又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缓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您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这个情况。四、医保多缴和少缴有什么影响?
医疗保险交的多跟少肯定有区别呀,交的多,那你以后就报的时候肯定比例就高一些啊,你交的少以后可能就报的比例少一些啊,你这个包的比例可能里面跟以后涉及的药品还有关系,那有交的多可能有部分药就可以报,交的少的可能有部分药是不是可以就报的少,应该是主要体现在他们以后报销的比例上,你比如说注意事业交的多的,可能报到70%或者80,你交的少的可能是报到60%或者65%,这就是7点
五、住房公积金是多缴还是少缴好?
住房公积金有法定缴付要求
住房公积金不能随意缴付,职工本人及单位缴付的比例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范围是5-12%之间,不能少交,也不可能多交。
法定范围内,对职工本人来说公积金交的越多越好
在5-12%的范围内,按照越高的比例缴付对职工越好,因为公积金是职工自己和用人单位共同交付,在需要提取的时候把自己交付和公司交付的金额一同取出。。
也就是说,你如果交10块钱,则公司也要交10块钱,你到时候能提取出20块钱。如果你提升了交付比例,你交12块钱,则公司也要交12块钱,你到时候就能提出24块钱。
当然是多交是好的。
六、45岁愿意多缴职业年金还是少缴?
职工职业年金交得多肯定要好一些。职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职业年金的缴存是个人按照缴存基数的百分之四缴存,单位按照职工缴存基数的百分之八进行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后进入职工职业年金账户,退休后职工年金账户余额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就多,所以交得多好。
七、深圳公积金少缴怎么投诉?
公积金投诉流程如下: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公积金开户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29投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八、单位少缴社保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九、企业少缴社保怎么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也指出:“缴纳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私自将实际缴费基数“偷工减料”,无疑与之相违。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也指出:“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即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正因为公司实际缴费基数低于应当缴费工资,使得小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被减少,所以,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少缴的税款怎样处理?
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主体是指扣缴义务人,而不是纳税人。 比方: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了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后,不向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不解缴到国库就属于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行为, 再比方,某保险公司代收了车主的车船税后,不向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不解缴到国库就属于不缴或少缴已收税款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应当做偷税处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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