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准许扣除的有增值税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准许扣除的有消费税、营业税(已停征)以及各种附加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
增值税为价外税,在原材料(商品)购进、销售环节,原材料成本、销售商品价格等,本身不包括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2020最新扣除标准?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3年扣除。
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7、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规定了补救措施等一系列内容
三、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扣除?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第九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第十条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四、的慰问资金可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及第五条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该笔捐赠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签名的花名册也不属于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五、企业所得税中研发费用如何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 99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2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六、工资所得税扣除
工资所得税扣除是指根据税收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从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的一种税收政策。作为工薪阶层,了解工资所得税扣除的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为个人节省一定的税款支出。
工资所得税扣除的计算方式
根据税收法规定,工资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个人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不同级别的税率逐级累进进行计算。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了解工资所得税扣除的相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指个人工资所得中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3500元。也就是说,个人工资所得低于3500元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是为了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各层次劳动者的收入待遇。
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是指在计算工资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的一些支出项目。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可以选择适用的专项扣除项目。
- 子女教育支出
- 继续教育支出
-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住房租金支出
- 赡养老人支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专项扣除项目,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扣除项目,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工资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的一些支出项目。与专项扣除不同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是对个人本人的附加扣除项目。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 商业健康保险费用
- 税延养老保险费
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工资所得的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在享受工资所得税扣除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和操作规范:
- 扣除标准的选择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不得重复享受扣除。
- 在进行工资所得税申报时,要保留相关凭证和材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 如果发现个人所得税申报存在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更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总的来说,工资所得税扣除是税收政策提供给工薪阶层的税务优惠政策。通过合理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增加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但是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也要遵守相关的税务法规,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七、当年预缴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第(二)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所得税税款支出不得扣除。 因此,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但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已预缴所得税税额,所以四季度预缴时可以将三季度已交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在应交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而不是税前扣除。
八、走逃发票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而无法取得发票的,可凭有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无法取得发票的有关证据资料包括:无法取得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应注意把握以下五个时间节点:
一、企业所得税预缴期未取得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二、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取得发票或无法取得发票的证据资料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5年内取得发票或无法取得发票的证据资料可以追索所属年度税前扣除。
四、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未取得发票,自告知之日起60日内仍未取得发票或无法取得发票的证据资料不允许税前扣除。
五、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税前扣除。企业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对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国税函〔2010〕79号文件明确固定资产暂估人账及其调整的税务处理,但纳税人应注意,此项规定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仍有很大差异:第一,在实际投入使用时,没有全额发票的,可以先按照合同规定金额暂估人账计提折旧,但是缓冲期只有12个月,并且发票取得后还要进行纳税调整。第二,取得全额发票后,如果与暂估价格有出入的,税务处理上须进行追溯调整。该项规定很好地体现了税法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九、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残疾基金可以扣除?
可以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十、企业所得税里,哪些费用有扣除限额?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按高比例8%限额: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5、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行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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