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退休工资调整?
一、退休工资怎么算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二、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二、企业退休人员2022调整工资明细?
答,企业退休人员2022调整工资明细。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上获悉,退休人员涨工资2022年3月正式实行,包括养老金、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提高10%以上。涨工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调整水平以当地基本工资水平为准。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
【案例】
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9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893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70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4.6万元。为降低税收风险,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前,企业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如下:
(1)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费210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1.6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2万元。
(3)收入总额9000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向居民企业投资收益10万元(被投资方税率25%),来自于境外甲国的投资收益16万元(已按被投资方税率20%缴纳了所得税)。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2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并交付使用(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2008年1月1日向境内关联企业乙企业发行债券1000万元,按银行利率支付年利息60万元(银行利率6%),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已知该企业从乙企业取得的债权性投资1000万元,取得权益性投资200万元,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假设该企业无其他投资方。
(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65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技术开发费320万元,全都据实作了扣除。
(6)12月份,以使用不久的一辆公允价值53万元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6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60万元,已提取了折旧15%,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6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该企业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试点范围)。
(7)该公司新研发的家电40台,每台成本价5万元,不含税售价每台10万元,将10台转作自用,另外30台售给本厂职工。账务处理时按成本200万元冲减了库存商品,未确认收入。
(8)12月份转让一项自行开发专用技术的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10万元也未转销。
(9)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35万元,市场销售价格45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65万元与成本价合计42.65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10)12月份,企业购买了一项金融资产,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高了55万元,企业将其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11)“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工商年检滞纳金3万元,合同违约金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12万元,环境保护支出8万元,关联企业赞助支出10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用、业务宣传费及技术开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新研发的家电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流转税费;
(9)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2)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14)计算审计后该企业200年度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解答】
(1)福利费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实际列支210万元,纳税调增7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实际列支40万元,纳税调增15万元(超支的15万元,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扣除)。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实际列支20万元,工会经费取得专用收据,无需纳税调整。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70+15=85(万元)。
(2)按照税法规定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2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0万元,均是免税收入,应调减所得额10+5=15(万元)。注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只填报纳税人当期境内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该企业境外甲国的投资收益16万元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
(4)利息资本化的期限为8个月,该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应调增所得额12÷12×8=8(万元),属于会计差错。
关联方债资比例为1000÷200=5,标准债资比例=2
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关联方借款准予扣除的利息=200×2×6%=24(万元),关联方借款利息应调增所得额60-24=36(万元),属于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处理。财务费用纳税调增利息支出36+8=44(万元)。
(5)收入为9000万元,将30台自产产品售给本厂职工,视同销售收入为300万元,应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行,作为费用扣除的基数。自产产品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45万元,应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行,作为费用扣除的基数。费用限额基数=9000-5-10-16+300+45=9314(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314×0.5%=46.57(万元)>65×60%=39(万元),准予扣除39万元,实际发生65万元,应调增26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9314×15%=1397.1(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注意:以固定资产抵债虽视同销售,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53万元不属于销售收入,不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行,不作为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转让专利收入所有权700万元,也不作为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另外,技术开发费32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即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60(320×50%)万元。
(6)清偿债务应调增的所得额:处置固定资产损益=53-60×(1-15%)=2(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60-53=7(万元)。
清偿债务业务共调增所得额=2+7=9(万元)。
企业直接以6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属于会计差错。
注:此处不适用于《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因为该文件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处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
(7)计算新研发的家电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将30台自产产品售给本厂职工视同销售,应调增所得额30×(10-5)=150(万元)。
另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此处按成本转账,属于会计差错。将自产的产品10台自用,企业所得税不确认收入,相应的也不确认成本。
(8)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700×5%=35(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35×7%=2.45(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5×3%=1.05(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费=35+2.45+1.05=38.5(万元)。
(9)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整的所得额。
转让专利所得700-10-38.5=651.5(万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增的所得额=651.5-500=151.5(万元)。该企业未作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属于会计差错。
(10)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55万元,不应该计入损益类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是应该计入权益类账户“资本公积”,属于会计差错,税法上对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予确认,财税处理一致。此处应调减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55万元。
(11)调整后的会计利润总额=70+8(财务费用)+9(清偿债务利得)+150(自产产品)+651.5(转让专利所得)-55(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833.5(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833.5×12%=100.02(万元),实际捐赠支出额为42.65万元,可全额扣除。
(12)税收滞纳金、购货方的回扣、关联企业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合同违约金和环境保护支出可以扣除。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项目应调增所得额=3+12+10=25(万元)。
(13)应纳税所得额=70+85+2-15+44+26-160+9+150+(651.5-500)+25-16-55=316.5(万元)。
(14)应该补缴企业所得税=[316.5-(651.5-500)]×25%+16÷(1-20%)×(25%-20%)+(651.5-500)×25%×50%-14.6=41.25+1+18.94-14.6=46.59(万元)。
四、筹建企业整体转让昨样调整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帐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的资本和成本,须以其在转让企业原帐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二)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合并和分立等改组业务中 ,取得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企业,应将所转让或处置资产中包含的与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相对应的增值,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
(三)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四条第2款规定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色整体资产改组,接受企业取得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四)企业为合并而回购本公司股,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五、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退休工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什么需要调整企业退休工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退休后对于经济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退休工资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经济保障手段,需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也需要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对退休工资的影响。
退休工资的调整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员工对于经济保障的需求,也是为了保持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如果退休工资无法满足员工的需求,可能会导致员工流失和士气下降。
如何制定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制定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的经济状况、员工的实际需求、市场的竞争情况等。下面是一些制定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的参考要点:
- 调研员工需求:企业需要通过调研了解员工对于退休工资的期望和需求。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搜集员工的意见,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
- 考虑经济实力:企业在制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不同的企业经济状况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不给企业造成过大的负担。
- 参考市场情况:可以参考同行业企业的退休工资调整情况,了解市场上的行情。不过,仅仅依靠市场情况来制定调整方案是不够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 设立调整机制: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退休工资调整机制,包括调整频次、调整幅度等。这样可以使调整更加规范和公正,也能够方便企业管理和员工了解。
退休工资调整可能面临的挑战
企业在制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时,也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下面是一些可能的挑战:
- 经济压力:企业在调整退休工资时可能会面临经济压力。如果企业本身经济状况不够理想,调整退休工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
- 员工期望不一致:不同员工对于退休工资的期望可能存在差异,制定调整方案时需要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引起员工的不满和不公平感。
- 调整方案不透明:如果企业的退休工资调整方案缺乏透明度,可能引发员工的猜疑和不信任。因此,制定方案时需要注意公开透明,让员工能够了解和接受。
总结
企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调整方案,以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同时,企业也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情况,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担。制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员工需求、经济实力等,同时也需要面对可能的挑战,保持方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给员工发工资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给员工发工资,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2,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3,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会产生六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4,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5,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七、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调整?
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调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
1.将原表单中的“按季度填报信息”调整至“企业类型”与“预缴税款计算”之间,并对该区域表单样式进行修改。
2.为了让查账征收小微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自由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原表单第14行和第15行之间新增第L15行,项目名称为“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
3.原第15行名称修改为“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4-L15)\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
1.修改项目名称
第3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4+5.1+5.2+6+7)”。
原第4行调整为第5.1行,名称修改为“2.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原第5行调整为第5.2行,名称修改为“3.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6行项目名称修改为“4.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7行项目名称修改为“5.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新增相关行次
新增第4行项目名称修改为“1.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增第43行,项目名称为“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
三、《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
新增第4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三)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新增第5行项目名称修改为“(四)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
新增第7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一)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新增第8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
新增第9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三)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新增第10行项目名称修改为“(四)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
以上第4、5、9、10行属于海南自贸港企业填报,我们不能填报哦!
四、《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1.第23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二十三、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____%)”;
2.第28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二十八、其他(28.1+28.2+28.3+28.4)”;
新增第28.2行,项目名称为“2.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增第28.3行,项目名称为“3.其他1”;
原第28.2行调整为第28.4行,项目名称修改为为“4.其他2”,业务规则不变。
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
表述变化,将表格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修改为“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
1.修改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中小微企业相关判定数据的填报方式。将原表单中的“按季度填报信息”和“按年度填报信息”调整至“核定征收方式”下方,并对该区域表单样式进行修改;
按季度填报信息区域集中填报展示全年各季度以及季度平均值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相关数据。
按年度填报信息区域新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资产总额(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和“从业人数(填写平均值,单位:人)”3个填报项目;
2.第5行项目名称修改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6+7.1+7.2+8+9)”;
新增第6行,项目名称为“其中: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原第6行调整为第7.1行,项目名称修改为“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业务规则不变;
原第7行调整为第7.2行,业务规则不变。
3.为了让核定征收小微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自由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新增第L19行,项目名称为“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
原第19行项目名称修改为“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18-L19)\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八、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有什么规定?
需要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八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第十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九、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关联企业纳税调整有什么规定?
1、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3、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安排。
4、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5、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十、企业所得税没有收入发生工资可以列支吗?
没有收入实现的期间发生的工资可以据实列支。
企业所得税虽然有配比原则,但是否实现收入与工资的支出并不是对应的关系,如企业从筹建开始到实际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虽然没有收入实现,但必然会发生工资等一系列的支出,按照现行所得税政策可以在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所以没有收入时也可以列支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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