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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分支机构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204 2023-12-21 23:50

一、二级分支机构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省内跨市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否就地预缴?

不一定,跨地区如果在省内,就不需要就地预缴,跨地区如果在省外,二级分级从新办次年起需要预缴,二级以下分支不需要预缴,有二级分支机构统一预缴。

三、企业所得税预缴率?

正常是25%,小微企业有优惠5%或10%。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预缴?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是要求预缴的。

二、当地施工不是二级分支机构。

三、做为公司主体,是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经营场所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条件,厂房、店堂的大小是确定企业经营规模的依据之一。所以必须把住所和经营场所作为企业法人的主要登记事项。四、施工现场不是经营场所。

五、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预提所得税是指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必要原则: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利润,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六、如何计算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一、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二、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是0.1%.,是否为税局核定的。如果为税局核定的,那么贵公司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收入×0.1%=1000000×0.1%=1000

借:所得税 1000

货:应交税金—所得税 1000

如果是查账企业,则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及总费用>0,余额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及总费用<0时则不用交。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一致。

七、分支机构怎样申报企业所得税?

公司独立核算,可以从两部分来看:

  

1、公司性质上是否独立:可查看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执照上的大标题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独立核算的大标题是“营业执照”;

  

2、税务是否独立: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不能明确分辨税务是否独立,只有税务片管员在税务系统上才能查看是否属税务独立,且无论税务是否独立核算,个人所得税、地税仍按正常企业独立申报,只有所得税税种才区分是否由总部统一核算分配。

  

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总部在外地):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每月的收入费用不需上报总公司,申报所得税时,除本公司应缴的所得税外,还需加上总公司分配比例表中分配给本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报送的材料中还应附总公司的分配比例表。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在总公司当地税务机关备案该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性质,办理备案手续后,分公司申报所得税时只需申报本分公司所得税,不需提供总公司利润分配比例表。

  (登记时未明确公司性质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是默认为非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在第1次申报(预缴)所得税时,向相关税务相关申请转为独立核算。)

来源于网络

八、所有单位都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不是所有单位都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有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九、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

首先要知道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那种征收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鉴定表》中会告知纳税人的。

一、查账征收:

按照实际利润额*25%税率计算预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减按20%计算预缴。其中:“实际利润额”是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应预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利润额*适用税率-本年以前季度实际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二、核定征收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所得率*25%

其中:核定所得率,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鉴定表》中会告知纳税人的。

十、“企业所得税预缴”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提取,季度交纳、全年清算汇缴的办法;所谓预交,就是按照累计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减去以前已交税金,就是需要预交的数额,这个数额不是最后的实际数,通过清算汇缴的纳税调整,全年还要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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