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企业所得税 > 淘丁企服

小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什么方法?

227 2023-12-18 00:58

一、小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什么方法?

小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应采用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根据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与前述相同,即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

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士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三、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即利润乘以25%,再乘以40%即你减免后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应纳税利润*25%=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利润*15%=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前面-后面=应实际交纳的所得税额。  即应纳税得额*10%。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针对近期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问题小编进行了分类汇总,在今天,税点点要为您分享的是关于费用列支扣除10个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问题1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问题2

企业对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能否在税前列支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3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能否全部在税前列支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问题4

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能否全额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问题5

哪些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适用特殊税前扣除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6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只能作为劳务费用支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五、成本票不够怎么处理企业所得税?

首先,要明确的是,成本发票不够中的“成本”是真实的成本,还是为了调节企业损益而设计出的虚假成本。

2如果是虚假成本,企业目的是为了人为调减企业利润,从而少缴或不缴所得税,那么企业应该是严格禁止这种行为的。这其实就是为了逃避税务的造假行为,性质恶劣,应该杜绝。

3如果是真实成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作方不提供成本发票,那么企业要怎么处理呢?根据会计准则,企业账务应该真实、准确的记录企业交易,因此,尽管企业没有取得成本发票,但是也需根据付款凭据、入库单等依据正确记录账务。

4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没有取得发票的成本不能进行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将没有取得发票的成本从税前扣除项目中进行剔除,也就是说,以税法口径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虚高,从而导致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

5如果企业为了逃避无票成本的税款损失,不如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项目,将面临税务稽查的补缴税额以及罚款的风险。

6

如果企业不想承担多缴所得税的损失,也不想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使用替代发票的方式,其实面临的难度与风险也是一样的。替代发票将导致账务与实际业务不符,财务数据不真实,同时税务稽查发现替代发票的情况,同样会使企业面临补缴税额以及罚款的风险。

7总之为了避免税务损失与风险,企业应该与正规的合作方进行交易,确保每项交易都取得合规的发票,保证账务真实,税务合规。

六、年末企业所得税没有计提怎样处理?

1、你先把缴纳的税额入账: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实缴数)

贷:银行存款(实缴数)

2、根据所得税汇算清缴得出实际应缴税额,看你是否结转本年利润:

未结转就在本年利润科目中核算。

借:本年利润---所得税(全年应缴数)

货: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全年应缴数)

已结转就在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核算。

借:未分配利润(全年应缴数)

货: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全年应缴数)

如果全年应缴数大于你已缴的税额,再补交就行了。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全年应缴数-实缴数)

货:银行存款(全年应缴数-实缴数)

如果已经多缴了,申请退税,退税时冲减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就行了

七、不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预缴,即在3、6、9月的利润表编制时注意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时,可以不预缴企业所得税。在12月编制利润表时也是亏损时可以不预缴。

一般在12月基本上可以对全年的盈亏情况有个大概的掌握,所以12月份多少都要使利润总额为正,即有一点盈利,预缴一点所得税,待汇算清缴时再调增,补缴一下。这样可以避免多缴退税的麻烦。

供参考。。

八、科技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

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3、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

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

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16、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7、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8、各种赞助支出。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经营业务规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九、企业旧车出售处理方法?

企业的车辆一般按固定资产核算。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因车辆性能退化等多种原因,企业需要对其进行处置,处置的方法包括报废、出售等,以出售为主。目前二手车出售都有活跃的市场,只要价格公道、随行就市,企业的车辆很容易出手。

2、涉及税费

企业处置其名下车辆,会涉及一系列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其名下的二手车,其增值税的计算缴纳分三种情况。

其一,如该车辆在购进时已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则按适用税率(即13%)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汇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二,如该车辆在购进时没有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按政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按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减按2%征税)。

其三,如该车辆为2013年8月1日后购进,则无论企业是否已抵扣其进项税额,都要按照适用税率(即13%)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汇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其名下的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二手车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同时应注意,二手车销售额应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以确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季度总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其它税费

除增值税之外,销售二手车还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费的计算依据、比率归纳如下表。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处置二手车

十、企业火灾损失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缴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183个专题44725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