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怎样交税?
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3%,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二、转让土地哪方交税?
土地转让税费承让方承担。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三、增值税未交税金,已交税金分录?
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不核算进项税额,而是计入成本,借“原材料”、“管理费用”等账户。
例: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3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6000元,税1020元;购入包装物一批,普通发票上列明价款2500元。已付款,均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7020
包装物 2500
贷:银行存款 9520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方面
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六节 增值税结转及上缴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在会计科目设置相同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与减免的会计核算相同。
(一)“应交税费”的期末转账
1、按月缴纳
(1)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账户为借方余额,无需专门作会计处理,应继续保留在账面上,留待下期抵扣。
(2)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余额,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按期预缴、按月结算
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为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分三种不同的情况: (注:下面的三种情况会计分录相同,只有在注色的部分有点不同)
①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大于该账户“已交税金”专栏合计数,表明本月销项税额小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则本月无应交税费。
“已交税金”专栏合计数即为本月多交的税金数额,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会计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仍留有借方余额。
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8000
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仍留有借方余额 1000元,表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②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等于该账户“已交税金”专栏合计数,表明本月销项税额等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则本月无应交税费,也无留抵税额。
“已交税金”专栏合计数即为本月多交的税金数额,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会计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不再有借方余额。
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18000 销项税额12500
已交税金15000 进转5500
余额15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5000
③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小于该账户“已交税金”专栏合计数,表明本月已交税金中,部分为应交税费,部分为多交税金。
“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即为本月多交税金,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会计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不再有借方余额。
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18000 销22500
已交11000 进转3500
余额3000
本月应交增值税8000元(26000—18000),已交税金11000元,多交税金3000元(11000—8000)。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00
(二)缴纳增值税
1、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初缴纳上月增值税或补缴前期欠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四、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征税范围不同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4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3、扣除项目和计税方法不同
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的余额,实行的是税款抵扣制。同时规定了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要先根据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总额与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出增值额,然后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即增值率,再依据增值率对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划拨土地上房产买卖土地交税多少?
跟出让一样缴税,最多是划拨转出让,存在土地出让金(根据面积算的:面积*几块钱/平,不多的)
六、请教: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收入确认的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七、转让土地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核定吗?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一律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区分是出让地还是划拨地,只要符合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就需按规定征收。八、农民土地被征收,要交税吗?
依据目前的规定, 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民所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暂免税。
相关政策依据: 一、免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79号)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第二条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发[1995]79号和国税函发国税函发[1997]87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对青岛地方税务局和辽宁地方税务局做出的批复,从法律执行的效率来讲,只针对青岛和辽宁有效,对全国没有执行效力九、农村土地流转需要交税吗?
我国以土地作为课税对象或征费对象的税费主要有13项。
涉及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0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停征,实际上现有税收制度中有9个税种涉及到土地资源。涉及的收费或基金项目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教育费附加等3项,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是整个收费甚至是全部土地税费中的“大头”。2009年,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项税种合计4008.38亿元,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6.74%,而同期通过招拍挂形式获得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5910.2亿元,是土地税收收入的4倍。十、农村土地出租需要交税吗?
农村土地出租需要交税吗
农村土地流转需要交税,要交税的,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所有交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1、土地互换:土地流转试点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土地出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土地入股: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住房: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以重庆为例,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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