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一定要外地预缴增值税吗?
建筑业一定要外地预缴增值税。 根据建筑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依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
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二、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退税?
国税局一般不会退税,可以预留到下个月少交
三、建筑业按多少税率预缴增值税?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四、建筑业外地项目必须在异地预缴吗?
是的
法律分析:是的,根据建筑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法律依据:《纳税人跨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五、建筑业增值税预缴后剩下的如何缴纳?
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即发生纳税义务,跨地区发生的建筑服务在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即应到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预缴的税款可以扣减。
六、建筑外地施工预缴增值税后如何报验?
正常申报,收入不变,主表一会自动跳出来预交的税金,如果没有跳出来,就手动填在分次预交一栏。再申报就可以了
七、建筑业增值税分录怎样做?括预缴增值税的分录?
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
开具11%的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开具3%的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八、建筑业预缴增值税当月必须开发票吗?
预缴增值税款不一定必须要在当月开出发票(税票与发票是不同的,这里指的发票)。
预缴增值税款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扩展资料:
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建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个人所得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九、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预缴、开票流程指引?
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预缴、开票流程
1、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税务会计申请开具外经证,开具时限应为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之前;办理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后应及时到施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备案需向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施工合同复印件(2)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3)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工程项目涉及外部分包的,项目会计应及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在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备案。
2、分包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工程项目涉及分包的,为及时做销项税额抵减,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开票增值税发票
3、计算预缴税款金额。
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在建筑服务所在地缴纳预缴税款的申请根据计算的预缴税款金额,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预缴时应向施工所在地国税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十、公司预缴增值税?
本月交增值税的时候是可以抵扣的。
一、预缴时的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1000贷:银行存款 1000
二、确认收入时(设税率为17%):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若批准可抵扣的进项为XXXX元,则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XXXX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XXXX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