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
提取时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等对于增值税来讲,当每月的销项税金和进项税金计算后,当月的应缴增值税已经明确。
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主要是根据应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基数进行计算的附加税费,包括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费附加,现在又增加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资源税等,这些附加税费,按照费用收入配比原则当然应每月都进行计算,及时计入当月盈亏中。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二、土地增值税补缴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 补缴当年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预缴土地增值税
一、开发公司等主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从略,下同。
二、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三、其他非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如果房产未转让清理完毕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已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以往年度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房地产转让收入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对往年所得税的影响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转入清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仍有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或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缴纳的滞纳金、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当年申报所得税时,企业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土地增值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以此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土地怎么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土地,如果用于建造不动产的,则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计入在建工程,待不动产建筑物建造好之后,一并计入固定资产。
企业购买土地支付的使用税的账务处理1、确认的时候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税费/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2、等到实际缴纳的时候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3、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一般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所开发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各个工程项目应分摊的金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指可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入账核算的建设项目。
某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包括该项目实体及其周围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如楼外走廊、绿化地等)占地面积之和。
对于开发项目预计使用期限短于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的,其差额期限内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不应计入工程项目,而应保留在无形资产账户中,待工程项目使用期满报废后,再转入新建工程项目或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人工程项目的时间,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较长,且不尽相同,在不同时间转入所带来的结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权应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四、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免征增值税应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企业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平时销售时按正常业务做: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月底把免征增值税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3、增值税减免后,销售税金及附加费也要减免,同样转入营业外收入就可以。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享受免税的产品或服务,开具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零。
五、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缴税金—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六、多交的增值税会计怎么处理?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实际缴纳时都做:
借:应缴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做未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预缴税款业务: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做转出未交增值税时,扣除已交税款则已。
如果是误操作造成的:
数额大,与税管员协商,申请退税。数额小,在次月抵减税款。
次月做转出未交增值税时,减去多缴的税款就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七、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作出会计处理?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增值税销项金额-本月增值税进项金额。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当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八、增值税会计分录怎样处理?
本月交纳上月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分三步处理:
1、上月收到收入的时候: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上月月底的时候(将应交增值税转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同时: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有进项税额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将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减掉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的差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即可;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本月缴纳增值税以后,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做好这三步就可以做好增值税交税工作。
九、补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我公司今年补交2011年的增值税3500元,当时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交税金--纳税检查 3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计提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
贷:应交税金--纳税检查 3500
结转:借:利润分配 3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
做了以上分录后,我发现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里的勾稽关系对应不了,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损益表里的净利润不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了,正好比未分配利润多了3500元,这个应该调?谢谢!
十、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处置会计处理?
在新准则下对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如有相关凭证,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价格计量。
取得时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迁移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须程序,那么应计到该项资产的成本中。
对于房地产企业,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计到“无形资产”科目中,而应计到“开发成本”科目。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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