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办费按多少年摊销?
1.在计算所得税时,开办费是从发生月份的次月开始摊销的。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实施条例对开办费虽然没有专门的具体规定,但开办费应属于长期待摊性质,所以按3年或更长的年限进行摊销都是合法的,建议你按5年进行摊销。
2.在对开办费摊销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是以第一次开发票取得收入为摊销起始时间的。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3.由于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应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所以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发生开办费当年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新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开办费如何摊销?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下列支出不列入开办费范围: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其后的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开办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不低于3年摊销,但摊销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三、企业开办费如何入帐?
答:简单地说,一般情况下,有发票就可以做账了,领取营业执照前支付的费用全部计入开办费。也就是说,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都可以计入开办费。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四、那些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
五、企业所得税法中“非金融企业”定义?
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
除此之外的企业可以认为就是非金融企业。
仅供参考
六、企业开办费是经营成本吗?
开办费,也叫组建成本,是指为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发生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发起人费用以及取得执照的费用。
公司会把这些成本借记到一个名为开办费的费用类账户,并且要在这些成本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这是因为我们很难确定这些费用什么时候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以及它们未来能给公司带来多少收益。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七、企业开办费是什么意思?
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2、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国税函[2009]98号文的规定执行。因此在企业未生产经营之前的发生的开办费,是不作为当期亏损,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时,应将已作费用的开办费纳税调增,同时作好备查登记,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时可选择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2012]15号):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八、餐饮企业开办费如何做账?
1.筹备期间公司发生的费用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还是先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如办公费,差旅费,之后再一次转入管理费用——开办费.2.筹办期间,为服务员,厨师租房,买药,车费支付的一切费用是先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再转入销售费用还是先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再转入管理费用——福利费?这个不按人员划分费用么?我觉得为服务员、厨师支付的应该进销售费用3.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4.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5.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6.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7.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7.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7.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7.3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7.4其他费用8.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9.印花税。10.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九、企业开办费有时间规定吗?
有时间规定的,请看以下内容:开办费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执行旧版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会计处理上还是需要考虑开办期间的认定,凡是开办期间的损益均进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在正常生产经营开始的当月全额转入当期“管理费用”。至于开办期间的认定一般是针对工业企业而言的,试生产阶段后,生产出第一批合格产品的当月常被当作正常生产经营开始的月份。工厂建设期就需要开始计算。
十、企业营业执照属于开办费吗?
企业开办费用主要包括:企业在正式经营、运营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包括在开办费中。
企业在正常开办过程中,首先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再办理企业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要进行注册资金的验资等相关过程,这些是需要花费一定费用的,所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所发费的费用属于开办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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