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何计算?
一般不使用组价的,就以商品的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如果使用组价的话:(在无法确定价格时)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另外,如果是实行复合计税的话:组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是价内税:我们的销售价格是包括了消费税.而增值税的计算是以销售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就可以得到增值应交的税额。
1、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2、增值税=(成本+利润+消费税)X增值税税率
3、消费税=(成本+利润+消费税)X消费税税率
4、价税分离是指“含税销售额”中增值税与销售额的分离,而消费税包含在价格之中属于“隐性”税种,不需要做价税分离。
二、消费税中增值税怎样计算?
一个应税行为的价款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首先要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再用不含税价格分别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应缴的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 首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金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就是销项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计算依据是不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就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是税法规定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3%的征收率。
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件适用税率为17%的商品零售价为234元,则不含税销售额是:234/(1+17%)=200元,增值税销项税税额:200X17%=34元。 其次,来看一下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是价内税,有两种计征办法: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是按销售量计算的,和销售金额没有直接关系,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依据是同一个金额。就是说计算消费税时,如果取得的销售额中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同样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换算公式同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金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包括同销售价款一起收取的各项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确定方法同增值一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是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3%的征收率。
再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应交消费税税额。 还用上一个例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件适用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的商品零售价为234元,则不含税销售额是:234/(1+17%)=200元,增值税销项税税额:200X17%=34元,消费税税额:200X30%=60元。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三、知道关税如何计算消费税、增值税?
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都是以海关完税价格+关税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消费税: 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价=(20/20%+20)/(1-10%) 组价=120/0.9=133.33 消费税=133.33X10%=13.333 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133.33 进口增值税=133.33X17%=22.6661四、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怎么计算?
进口应交关税40×20%=8万元,进口应交消费税(40+8)÷(1-8%)×8%=4.17万元,进口应交增值税(40+8+4.17)×17%=8.87万元,国内销售应交增值税80×17%-8.87=4.73万元。
五、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
组价公式:[12×2000×(1+10%)+1000]÷(1-20%)分母项(1-20%)即(1-消费税税率),就已经把应纳消费税计入组成计税价格当中了。
如果不除以(1-20%),即不含从价征收的消费税价格的增值税:
[12×2000×(1+10%)+1000]×17%=4658元
再加上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部分的增值税:
6850X17%=1164.50元
应纳增值税:4658+1164.50=5822.50元
结果是相同的。
所以答案没有问题,组价已将从价征收的消费税6850元包括在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六、怎么判断增值税和消费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 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七、如何计算白酒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例如:丙白酒厂销售白酒200吨,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1480万元。白酒采用复合征收法,税率为销售额的20%加0.5元/500克。200吨=400 000斤 1斤=500克应纳税额=14 800 000x20%+400 000x0.5=31 60 000元
八、税法关于【以旧换新业务】是怎么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照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税法这样规定,是因为销售业务与收购业务是2种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销售额不实而减少纳税的现象.但对于金银首饰,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增值税.会计上也是如此规定,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九、请教增值税和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的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组成计税价格中不含增值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包含消费税。
十、消费税、增值税的异同?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3.二者都属于流转税。 4.二者都具有转嫁性。 5.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消费税含义: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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