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减免因国有资产 房屋倒塌减免租金的政策?
减免对象:对承租高新区(江海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类(区属国企拥有全部产权)经营用房(不含住宅、公寓)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标准:区属国有企业应参照其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变化,或根据国家政策指引列入困难行业等进行认定。具体由区直企业在相关实施细则中明确。
减免时间: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免收2020年2月份租金,3、4月份租金减免50%;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租金免收期限延长到6月,即2020年3月至6月的租金减按50%收取。
减免方式:2020年2月-6月,租金未收取的,按规定实行减免租金;已收取的,将已收取的租金顺延至以后月份;合同即将到期的,将已收取的应减免金额返还给承租方;租金按年收取的,换算成月租金标准后进行减免;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给实际经营的承租人;不得重复享受租金减免扶持政策
申报、审批流程:向相关区属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区属企业审核后报上级区直企业审批;区直企业本部的由本部企业负责人集体审批。
工作要求:
(1)区直企业在2020年2月29日前把制定的实施细则报区国资局备案;
(2)各区属企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告知承租者;告知内容包括租金减免范围、减免优惠、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
(3)各区直企业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本企业及属下企业减免租金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及规划发展股)备案。各企业减免的租金在2020年度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时视同当年租金收入处理。
(4)在办理过程中,各有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应履职尽职、秉公办理
二、国家对普惠性幼儿园租赁央国企房屋租金有哪些减免政策?
你好!国家对普惠性幼儿园租赁央国企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如下:
一、市区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
教育机构承租北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或暂停培训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机构减免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二、允许教育机构延期纳税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两项措施适用于经各区教委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含备案的社区办园点)和教育培训机构,经市教委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申请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文中统称为“教育机构”)
两项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三、个体工商户2021疫情期间租赁国有企业房屋有什么减免政策吗?
你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1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租赁国有企业房屋可以享受以下减免政策:
1.减免租金: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租金或者延期缴纳租金。
2.延期缴纳租金: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租金的个体工商户,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期缴纳租金,具体延期时间视情况而定。
3.降低租金标准:对于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租金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减免政策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行业等不同而有所差异,个体工商户可以向所在地的国有企业咨询具体政策。
四、我经营的承租房子是中百仓储租的私人房屋能享受减免政策吗?
不能享受
也就是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该《通知》意在引导市场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租金成本,对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出租方,直接规定了免收和减少的标准,《通知》对非国有资产出租虽然没有强制性,但对租赁行业租金的调整具有定的示范作用,《通知》的精神是鼓励非国有资产出租人也要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为此,武汉市税务部门还出台了扶持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私人房东减租金 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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