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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收入中,属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78 2024-01-21 07:47

一、下列收入中,属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AD 权威。

第五条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二、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下列收入或费用应归属本期的是( )?

答案:A.对方暂欠的本期销售产品的收入D.尚未付款的本月借款利息E.摊销前期已付款的报刊杂志费B计入待摊费用,在以后各期摊销,不属于本期的费用C项的收入为上期收入

三、下列各项会引起企业收入增加的是( )?

A、销售原材料 其他业务收入

B、出售专利技术 营业外收入

C、出售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

D、取得银行长期贷款 长期借款

所以是A

四、下列各项会引起企业收入增加的是?

A、销售原材料其他业务收入B、出售专利技术营业外收入C、出售无形资产营业外收入D、取得银行长期贷款长期借款所以是A

五、2、下列各项收入中,属于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的有()?

C《企业会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所有权收入。在利润表中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显然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称为其他业务收入,当然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是相对而言的,通常情况下企业不会将出租无形资产作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选择C。

六、下列离子中碱性最强的是?

【答】:

1)HCN H+ + CN- ; 【K = 7.2 * 10-10 】

2)CH3COOH CH3COO- + H+ ; 【K = 1.76 * 10-5】 3)HNO2 H+ + NO2- ; 【K = 4.0 * 10-4】 4)NH3·H2O NH4+ + OH- ; 【K = 1.8 * 10-5】 离子中碱性强弱顺序:CN- > AC- > NO2- > NH4+(其中NH4+溶液呈酸性)

七、下列法律中效率最高的是?

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你列举的4项中,应属行政法规效力最高。

八、下列借款合同中错误的是

下列借款合同中错误的是

下列借款合同中错误的是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借贷交易中会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然而,不可避免地会有错误或不准确的内容出现在合同中。

本文旨在讨论下列借款合同中的错误,并给出相关解释。根据我对此类合同的研究和了解,下列借款合同中错误的是:

  • 错误一: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法

在一份合法的借款合同中,应该清楚地规定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的利息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法。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这些内容,将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 错误二:合同中缺少还款计划和方式的详细说明

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应该就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协商。合同中应清楚地列出每期还款的金额、还款的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如果合同中缺少这些重要信息,将难以确定借款人应何时还款以及如何还款。

  • 错误三: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还款的后果

逾期还款是借款交易中常见的问题之一。为了防止逾期还款的发生,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逾期还款的后果,例如是否收取滞纳金或逾期利息。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出借人的利益。

  • 错误四:合同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或不平等的条约

在借款合同中,不合法的条款或不平等的条约是不允许存在的。例如,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过于苛刻或不公平,使出借人在借贷交易中处于劣势地位。这样的条款将被法律视为无效。

  • 错误五:合同中未包含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一个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必须包含双方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这可以确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真实有效,并保证在需要沟通或解决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对方。

总结来说,借款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双方慎重对待。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合同中没有错误或不准确的条款。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以上错误,应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对您对借款合同中错误的理解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随时在下方留言,我会尽快回复。

九、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是免征营业税的吗?

问:居民个人将房屋无偿赠送他人,应否征收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旧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此可见,在2008年12月31前,只有单位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才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而自2009年1月1日起,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也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

十、下列关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免责期间:免责期间是指在残疾失能开始后,保险公司不赔付保险金的一段时间;类似于医疗保险中的免责期或自负额,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2.给付方式: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定,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

3.给付期限:给付期限是指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最长时间,并在合同条款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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