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勾选发票认证截止日期?
如果从报税的角度来看勾选发票的话,基本上是在次月14号之前要勾选完,也就是认证结束,这样才能在15号之前把税报上。但发票的勾选期是从开票之日起的360天之内都可以勾选认证。
二、发票抽奖有截止日期吗?
是有规定的时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你没有去发票抽奖就作废。
三、发票开票日期已超过开票截止日期啥意思?
去税务机关填表申购新发票,然后更新你们的税务系统 重新下载票源就可以重新开发票了。
四、打发票时出现开票日期超过截止日期怎么办?
开票时提示:"当前日期已超过开票截止日期,禁止开具"解决方法如下:
1、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核实各个票种的开票截止日期,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是本月之前的日期,说明您上月未抄报或者未反写,您需要携带税控盘及主管税局要求的资料到税局处理;
2、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是本月的日期,您需要将所有票种抄报反写,点击【上报汇总】,提示成功后,需先核实是否已申报,如果您未申报,需要申报成功后再点击反写,如果已申报,直接点击【反写】,提示成功后重新打开网上抄报界面,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下月中旬,重新开票即可。
五、开发票打印出现“开票日期已超过开票截止日期?
这个事情比较麻烦。首先,一定要抄税才能正常使用。
其次,没有抄税的话,截止到申报期后,税控开票系统不锁死了,不能再开具发票。如果已经抄税,只是没有反写,那么只需反写就行了。
再次,如果确定是没有抄税,则需要去税局办理抄税,回来后反写就能正常使用了。所以可以用于7月最后,比较麻烦的事情是,没有抄税会影响已经申报的数据,需要在税局人员协助下办理重新申报。
六、合同截止日期?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认证截止日期?
没有截止日期。全国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制度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并未规定截止时间。
这是普遍的做法,因为办税人员并不是固定不变,如果规定了截止日期,则会形成终身制,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八、营业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九、天津社保缴费日期截止日期?
天津社保交费日期截止日期为每月的31号,没有,31号就是最后一天天
十、请问这是生产日期还是截止日期?
这是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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