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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的范围有哪些?

253 2024-01-23 16:21

一、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的范围有哪些?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的最多不超过50%文件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请教:财税52号文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收入不超2万免征?

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保监会有规定从事保险行业的人要交500元的保证金吗?

没有。不需要保证金。 1、保监会从来没有交保证金一说 以往保监会要求过从业资格考试。所以有的保险公司收考试费。现在这一项也取消了。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认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品行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2、从业交保证金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从没规定过入职要先给单位交保证金。 有些用人单位收这个钱没有法律依据。甚至还有骗子冒充公司人员收取保证金敛财。 附录: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中介〔2015〕139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并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审改办发〔2015〕2号)相关要求,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中介〔2014〕74号),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请各相关单位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认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品行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五、保监局要认真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把准入关,加强风险监控。对于把关不严,造成客户投诉率、保单退保率等风险指标异常的机构,保监局应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请各保监局将本通知内容及时转至辖内各有关单位,切实贯彻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放开前端的同时,严格管控后端,做到无缝对接。中国保监会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保监会有规定进入保险行业的人要交500元的保证金吗?

没有。不需要保证金。1、保监会从来没有交保证金一说以往保监会要求过从业资格考试。所以有的保险公司收考试费。现在这一项也取消了。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认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品行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2、从业交保证金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劳动法》从没规定过入职要先给单位交保证金。有些用人单位收这个钱没有法律依据。甚至还有骗子冒充公司人员收取保证金敛财。附录:《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中介〔2015〕139号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并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审改办发〔2015〕2号)相关要求,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中介〔2014〕74号),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请各相关单位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认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品行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五、保监局要认真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把准入关,加强风险监控。对于把关不严,造成客户投诉率、保单退保率等风险指标异常的机构,保监局应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请各保监局将本通知内容及时转至辖内各有关单位,切实贯彻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放开前端的同时,严格管控后端,做到无缝对接。中国保监会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癫痫病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类重疾内吗?

你好,一般保险公司是把八十种常见的疾病列入其中的,这些都跟癌症,或者大型手术之类有关,还有脏器有关,癫痫应该在25种的轻微一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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