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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服务费如何扣税?

172 2023-12-09 09:30

一、支付境外服务费如何扣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一、增值税

(一)需要交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由于购买方在境内,因此向境外支付服务费的,如果没有特殊的规定,是需要交纳增值税。

(二)需要境内购买方代扣代缴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注意:

1、是“税率”,不是“征收率”。

2、在2021年9月1日前需要实际扣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扣缴附加税费(城建税等)。

二、可能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的服务费,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进行甄别,如果构成“特许权使用费”的则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构成的是劳务的,则因为劳务发生地在境外,就不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如果境外企业所在国(地区)与我国签署有税收协定(安排),满足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协定规定的优惠政策。

更多财税实务问题,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轻松财税。

二、中介要求支付境外服务费有必要吗?

这就有点扯淡了(这都不是雁过拔毛,这是雁过拔大腿了·······)

接机住宿都是一般中介的服务,一帮包含在合同内。

就算不包含,自己做就好,很简单(要是不会评论我教你~)

注册一般都是学生自己弄得,这样最方便。

三、向境外企业支付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6%。

向境外企业支付技术服务费,除了代扣代缴增值税以外,还需要代扣代缴相应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10%的企业所得税。

四、向境外企业支付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6%。向境外企业支付技术服务费,除了代扣代缴增值税以外,还需要代扣代缴相应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10%的企业所得税。

五、境外人士的劳务报酬(技术服务费)如何支付?

需要合同的!正规的肯定是需要合同的,而且由你们公司进行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税款的,因为他的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嘛,属地原则,肯定要交税的。

你说的应该是针对你们公司吧,这部分可以算作费用税前扣除,发票问题去税局代开!

六、支付给境外单位的咨询服务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计算?

是这么计算的,一般在付汇的时候,银行就会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七、支付境外服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支付境外服务费需要缴纳的税有: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及附加,印花税。

八、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服务费?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九、境外向境内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十、国内企业支付给境外企业的评估认证服务费,是否需要缴税?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问题中提及的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评估认证服务的税目认定上存在争议。一种情况认为提供的是“鉴证咨询服务”,另一种情况是境外企业提供一个评估证书,含有特许经营权的性质。结合上述情况,境外企业提供的评估认证服务可能会被定性为“鉴证咨询服务”或“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据此,上述情形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应不同税目)及相关附加税费、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由于该项服务的购买方在境内,属于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使用权,国外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缴纳义务,并且其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故国内企业在支付服务费时,应代扣代缴增值税和相应的附加税费。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根据描述,境外的认证评估师并未入境,因此其劳务发生地在境外,境外企业作为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无需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境外评估师入境提供认证服务,则需参考相关的税法及双边税收协定,判断境外企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若满足构成常设机构的条件,其取得的咨询费用还需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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