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额等。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税率式减免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税额式减免: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农林牧渔免税,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10万。海水养殖减半,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免税5万,征5万。
税基式减免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②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③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④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税率式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应税所得100万,纳税100x15%=15万。
二、减免所得税额怎么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有什么不同?
税基式减免:对纳税人应税收入项目给予减除或免除,以缩小税基的方法,包括税收豁免、起征点与免征额。
税率式减免:是通过降低法定税率对纳税人的税收照顾。如企业所得税对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税额式减免: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减除或免除。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免二减三、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等。四、进项税额与减免税额需要结转吗?
电脑软件做账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专栏都有余额,年末需要冲销各专栏余额,最终只余额下进项税余额(年末进项税留抵)或零(年末有应交税款,转入未交增值税)。如果不结转冲销,只看余额是没有错的,但是各专栏余额会结转下年,越积越大,所以年末最好做结转冲销。
五、怎么理解免税收入,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免税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收入不征税。减免税额,计算出税额后再减。抵免税额,企业所得税经常用到,境外所得跟境内比较,按照小的扣除。
六、加计扣除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以按175元(100*175%)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七、减免所得税额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国家对企业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税率,企业按税务和金税软件申报企业数字,自动生成减免。前提数字准确无误。
八、如何账务处理?小微企业减免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 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做相关会计处理。? ? 依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其他企业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九、年末应交税费减免税额怎么结转?
借:应交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十、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如何结转?
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 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 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 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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