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主体是什么?
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1)税法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参加到税收法律关系中来才能成为税法主体,换言之,税收关系只有被税法调整时,其参加人才能成为税法上的主体。 (2)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作为税法主体,必须要对外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权利和义务。因此,征税人员、征税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税务代理人等,不是税法主体。 (3)税法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征税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而征税机关委托的人和纳税人的税务代理人、协税义务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征纳程序参与人不是税收活动的当事人,因而他们也就不能成为税法的主体。
二、地方课程管理的管理主体是?
地方课程管理的主体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即省教育厅,负责一个省内的地方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等!
三、什么是税收法制管理?
税收法制管理是指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具体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的全过程。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整个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是税收分配活动的准则和规范。税收立法工作由国家立法机关负责,税收执法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承担,税收司法工作由国家司法机关来执行。四、当今健康管理的主体是?
健康管理概论
1、健康管理
A概念:以现在健康概念和中医治未病的思想为指导,运用医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对个体或群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连续的检测、评估和干预,实现以促进人人健康为目标的新型医学服务过程。
B健康管理特点:是管理学、预防医学研究、临床医学的交叉与结合,是三者互相弥合与提炼后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与行业。
健康管理的宗旨是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其主体是经过系统医学教育或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医务工作者,客体是健康人群和亚健康人群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或康复期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两大支撑点是信息技术和金融保险。公众理念是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
C健康管理目标和任务:1)完善健康和福利。2)减少健康危险因素。3)预防高危人群患病。4)易化疾病早期诊断。5)增加临床效用效益。6)避免可预防的疾病相关并发症的发病。7)消除和减少无效或不必要的医疗服务。8)对疾病结局做出度量并提供持续的评估和改进。
D健康管理基本步骤:1)了解你的健康,开始健康状况检测和信息收集。2)关心和评价你的健康,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和健康评价。3)改善和促进你的健康,开展健康风险干预和健康促进,进行健康干预。4)效果评价
E健康管理服务流程:1)健康体检2)健康评估3)个人健康管理咨询4)个人健康管理后续服务5)专项的健康及疾病管理服务。
F健康管理基本策略是通过评估和控制健康风险,达到维护健康的目的。 基本策略六种:生活方式管理、需求管理、疾病管理、灾难性病伤管理、残疾管理和综合的人群健康管理。
可改变行为危险因素:吸烟、饮酒、不合理膳食、静坐生活方式。
不可改变行为危险因素:年龄、性别、种族、遗传。
2、生活方式管理
1)概念
是指以个人或自我为核心的卫生保健活动。是通过健康促进技术,来保护人们远离不良行为,减少危险因素对健康的损害,预防疾病,改善健康。膳食、体力活动、吸烟、适度饮酒、精神压力等是目前对国人进行生活方式管理的重点。
2)生活方式管理特点:以个体为中心,强调个体的健康责任和作用;以预防为主,有效整合三级预防;通常与其他健康管理策略联合进行。
3)健康行为改变的技术4种:教育、激励、训练、营销。
3、需求管理
1)概念:是通过帮助健康和寻求恰当的卫生服务,控制卫生成本,促进卫生服务的合理利用。
2)影响需求的主要因素4种:患病率;感知到的需要;患者偏好;健康因素以外的动机。
3)需求的主要方法:以问卷为基础的健康评估;以医疗卫生花费为基础的评估。
3、疾病管理
疾病管理概念:是一个协调医疗保健干预和与患者沟通的系统,它强调患者自我保健的重要性。包含人群识别、循证医学的指导、医生与服务提供者协调运作、患者自我管理教育、过程与结果的预测和管理以及定期的报告和反馈。
疾病管理特点:
1)目标人群是患有特定疾病的个体。2)关注个体和群体连续性的健康状况与生活质量。3)医疗卫生服务及干预措施的综合协调至关重要。
4、综合人群健康管理方法:包括一级、二级、三级预防。一级指在疾病发生之前预防其发生。二级指在疾病发展前对疾病早期诊断检测,问卷、筛查;三级指在疾病发生后预防其发展和蔓延,减少疼痛和伤害
五、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是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在税收领域引入风险管理,是适应税源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税务总局2012年7月启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2012年11月,省政府转发江西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江西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正式启动。经过两年的试点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税部门、有的地税干部对风险管理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制约了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进。
一、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的主要误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风险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门的权利,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存在抵触情绪;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不及时应对甚至置之不理或应付了事;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风险监控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积极配合;有的认为在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第三方涉税信息未能充分获取的情况下,还不适宜开展风险管理;有的认为营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现在推行风险管理为时过早。
二、如何正确认识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传统征管体制的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风险管理的推行,必然导致新理念和旧思维的碰撞,必然会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认识上的不统一。如何走出误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风险:
1.正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
2.正确理解税收风险管理对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义。
3.只有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风险管理。
4.“营改增”不影响风险管理的开展。
5.开展风险管理可以多渠道采集利用信息。
六、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各方。它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涉及到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纳税人身份的个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自然人有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纳税人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信息。同时,纳税人也享有依法减免税款、退税等权利。
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律地位、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其他组织包括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税收的征收是指国家依法从纳税人处收取税款的过程。税收的管理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税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的过程。税收的使用是指国家对所征收的税款进行使用和分配的过程。
税收法律关系的建立依据是国家的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国家为了实施税收政策而制定的法律,包括税法、税收征管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既具有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公法关系的特点,又具有合同关系的特点。
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税务机关也应依法进行税务管理,确保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还具有平等性和公正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税务机关应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性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税收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对于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法律关系的健康发展还可以促进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税收法律关系的健康发展也对于税务机关的依法履职和提升税务管理水平起到推动作用。
总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各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其建立依据是国家的税收法律。
税收法律关系既具有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公法关系的特点,又具有合同关系的特点。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同时也具有平等性和公正性。
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性体现在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合理分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税收法律关系的学习和了解,共同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七、儒家的管理主体?
儒家管理主体是以“人”为中心,讲“为政”,讲“正己正人”,在管理的裁体、手段、途径方面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关于管理的裁体。儒家管理哲学的中心概念是“仁”。《说文》中说:“仁,亲也,从人从二。”孔子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身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这就表明,儒家管理哲学是把“人”作为管理的裁体(也包括管理的主体和管理的客体,即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把人及人际关系作为自己理论的出发点。在儒家那里,管理的本质是“治人”,管理的前提是人性(善恶),管理的方式是“人治”,管理的关键是“择人”(“得人”),管理的组织原则是“人伦”,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安人”,…总之,一切都离不开“人”。
关于管理的手段。儒家强调“为政以德”,主张用道德教化的手段感化百姓,从而达到治理的目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在他看来,用道德感化人心,能比一味惩罚收到更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儒家并不否认法治的作用。所谓“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则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即是主张交替使用软硬两手来安定社会秩序。当然,以儒家的主旨来讲,即使是在施行法律手段的同时,也应念念不忘道德手段的配合使用。
关于管理的途径。儒家讲“为政以德”,同时也就包含着管理者自身的德行。“为政以德,臂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之。”(《论语·为政》)管理者要想取得“众星共之”的效果,就要从自己做起,注意个人的道德修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大学》),从管理者的自我管理,再到家庭管理,层层推进,不可或缺,不能跳跃。
八、滇池的管理主体?
管理主体是滇池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九、项目管理的主体?
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本身,项目管理的主体当然是项目管理团队。
项目管理的主体是项目管理者,项目管理的对象是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主体涉及项目单位、咨询单位、承包商、供应商、贷款银行和政府部门等。
项目单位是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中心,项目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监理、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采用直接管理或间接管理方式。
十、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力主体是?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收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购、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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