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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条件?

85 2024-04-28 02:14

一、融资租赁条件?

认定为融资租赁的标准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这里的“大部分”通常是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

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4)指导性标准,结合其他条件进行判断

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

出租人: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融资租赁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三、特斯拉融资租赁的审核条件?

(一)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

(二)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

(三)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

(四)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四、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融资租赁 新注册条件:

1、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

2、提供符合要求的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股东,外资企业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公证文书等材料;

3、提供2名以上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人员;融资租赁公司执照都是全国通用,且可在外地设立办事处, 基本情况是这样,希望能够帮到你 谢谢

五、融资租赁车辆解除条件?

1、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

3、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

5、出现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解除的情形。

在融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因承租人的原因而致出租人受到损害,出现这种情况时,出租人一般不采取解除合同的手段,而是在客观上有可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继续履行合同。

六、融资租赁公司上市条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七、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确认原则?

承租方融资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所有权,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帐,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承租方涉及的主要会计问题有: 

(1)融资租赁资产、负债的入帐价值 

(2)融资租入资产的折旧及其他费用处理 

(3)融资费用的分摊 ,承租人利息支出的是折现率,没有考虑折现因素,但规定支付租赁金应从中列出财务费用部分。 

(4)税收优惠 ,我国对融资租赁人减半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5)租期满后,按照租赁协议规定,可以由承租方以较低价格购买,也可以续租,也可以将其退还出租方。

八、租赁融资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租赁融资是通过租赁给自己融资,融资租赁则是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按协约定分期支付融资租赁费,当约定租赁费支付完毕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的租赁方式。

九、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成立条件?

1、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要申请外商投资备案手续,每个地区的要求高低不同,重点审核的内容也不同。一般来说,对股东的资产有数额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经验与学历有相应要求。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条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判断融资租赁的四个条件?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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